丁如皋(16世紀—17世紀),廷欽浙江處州府縉雲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丁如皋個性孝友端正、家貧力學,是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浙江鄉試舉人[2],授德興知縣,到任後說:「人民為國本,士子為席珍,知縣不愛民,即造士不盡職。」在當地捐俸修學、課士衡文、周濟貧生、協助婚葬、設置學田、修建倉庫、謝絕苞苴[3],陞任淮安通判,以興利除害己任,淮安人民有歌謡:「片紙不到堂,一錢不人囊。」著有《禮記家說》、《訓子錄》流傳,死後入祀鄉賢祠[1]

引用 编辑

  1. ^ 1.0 1.1 光緒《縉雲縣志·卷八·人物》:丁如皋,字廷欽,孝友端嚴,家貧力學,由鄉書宰德興,捐俸修學、課士衡文,卹貧生、助婚葬、置學田、修倉廩、禁圖累、謝苞苴、救荒揜骼,陞淮安府通判,以興利除害為務,淮民謡曰:「片紙不到堂,一錢不人囊。」生平操履始終無間,著有《禮記家說》、《訓子錄》,崇祀鄉賢。
  2. ^ 光緒《縉雲縣志》·卷七·選舉:舉人 明……萬厯十六年戊子科 丁如皋 祀鄉賢,有傳
  3. ^ 同治《德興縣志·卷六·職官志》:丁如皋,縉雲人,甫下車即曰:「民為邦本,士為席珍,司牧者而不愛民,造士大負厥職。」凡便於民者悉舉行,不便於民者盡裁革謁。

參考文獻 编辑

  • 光緒《縉雲縣志》·卷七·選舉
  • 光緒《縉雲縣志》·卷八·人物
  • 同治《德興縣志》·卷六·職官志
官衔
前任:
林文輝
明朝德興縣知縣
1596年-1602年
繼任:
顧霖宇
前任:
張志道
明朝淮安府通判
1604年-1612年
繼任:
黃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