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

严重精神障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是指“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1]。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中,主要包括6种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若符合《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中“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情形,并经诊断、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则不限于上述六种疾病。)[2]其中前三种障碍均属精神病性障碍,双相障碍则属于心境障碍。严重精神障碍通常病程较长,病情易反复,且很多患者会因疾病而自伤或伤害他人[3],常成为社区管理的重点人群[4]。2017年底,中国大陆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有581万(约为总人口的千分之四);疾病因素和社会歧视常导致这些人群照顾负担较重,因病致残致贫等问题突出[5][6]

参考文献 编辑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八十三条 [S/OL], 2018-04-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司.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S]. 2018版.
  3. ^ 马宁,严俊,马弘,等.中国精神科床位资源的理论配置[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14,28(01):8-14.中国知网.
  4. ^ 张宝霞.国内外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概述[J].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2019,27(02):140-143.DOI:10.16386/j.cjpccd.issn.1004-6194.2019.02.016.中国知网
  5. ^ 罗争光.我国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达581万 [EB/OL].新华社.北京 (2018-01-26)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6. ^ 曾繁丽,刘鹏程,蒋鹏,等.1218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照顾负担现状及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J].中华护理杂志,2019,54(01):95-99.中国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