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捍卫者郁金香奖

人权捍卫者郁金香奖(Human rights defenders tulip),由荷兰政府在2008年设立,获奖者可以是任何国家的人,但是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在捍卫和推动人权方面表现出超人的勇气。获奖者的奖品是一座铜制雕像,1万欧元的奖金,及10万欧元的维权工作基金。

得奖者 编辑

  • 2008年 Justine Masika Bihamba
  • 2009年 Shadi Sadr
  • 2010年 Bertha Oliva
  • 2011年 倪玉兰

2011年获奖的倪玉兰和她的丈夫董继勤因被中国当局关押,无法前去领奖,他们的女儿董璇原准备前往荷兰替母亲接受这个奖项,但是在北京机场被中国当局阻拦。2012年1月31日,郁金香人权奖评委会在颁奖仪式上会摆放一把空椅子,代表无法到场的倪玉兰。[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郁金香人权捍卫者奖颁奖礼将如期举行. [2012-0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3-06). 

外部链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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