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指的是當個人無法償還債務時,其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一旦法院發佈個人破產公告後,個人除了必要生活的資產以及破產公告發佈後的收入外,其餘資產一律凍結[1]

2023年6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破产法庭向中國首宗个人破产案债务人梁文锦送达民事裁定书,并免除其未清偿债务。這標誌中國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案結束。[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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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秦池江,张立中主编 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 1999 第380页. 《中国金融大百科全书 上编 卷2 金融管理卷》. 
  2. ^ 中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案债务人获经济“重生”-中新网. 中国新闻网_梳理天下新闻. 2023-06-21 [2023-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8)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