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基福(1916年10月12日—1985年2月1日),高雄旗山人。[1]中華民國台灣醫師政治人物,曾任台灣省醫師公會理事長、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吳基福
中華民國(台灣)政治人士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16年10月12日
逝世1985年2月1日(1985歲—02—01)(68歲)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16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1985年)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学历
经历

生平 编辑

1969年,吳基福代表中國國民黨台灣省第二選區(彰化縣以南及澎湖臺東花蓮三縣)參選立法委員增額選舉[2];該次選舉所選出的立法委員,其職務、權利與1948年第一屆選舉所選出者完全相同,任期不斷延長至1991年退職為止。

1971年6月18日,臺灣時報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推選吳基福為首任董事長

1974年,吳基福在日本東京出差時,看到反應停事件63名日本受害者向大日本製藥(大日本住友製藥前身之一)求償訴訟案的新聞,回國後向政府緊急質詢,並請各醫院收集可能因服用沙利竇邁而產下畸形兒的患者名單,最後在239人可能名單內,鑑定後確診了其中38人,於1976年由進口此藥到台灣販售的大日本製藥賠償這38人共1億8350萬日元(當時約新台幣238.5萬元),達成和解[3][4]

1985年2月1日,吳基福因癌症病逝,享年68歲。

參考資料 编辑

  1. ^ 台灣歷史辭典. 遠流. : 353. ISBN 9570174293. 
  2. ^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第1屆立法委員個人資料 吳基福. [2008-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3. ^ 臺灣醫界傳奇人物 / 吳基福. [2017-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9). 
  4. ^ THALIDOMIDE IN TAIWAN(沙利竇邁度) (PDF). [2017-03-1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