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四明 (明朝)

張四明(?—?),河南开封府延津縣人,明朝地方政府官員

生平 编辑

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河南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联捷癸丑科進士,四十六年任山西阳城县知县,升户部主事[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康熙《延津縣志·卷四·人物志》:進士……明……張四明 萬厤癸丑進士,山西陽城縣知縣,陞戶部主事……舉人……張四明 中萬厤壬子科,見進士
官衔
前任:
安伸
明朝阳城县知县
1618年-
繼任:
徐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