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

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

第一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1995年公布,4个

第二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01年2月19日公布,6个

第三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04年1月18日公布,3个

第四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06年12月26日公布,4个

第五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08年4月30日公布,4个

第六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09年10月29日公布,4个

第七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13年8月12日公布,9个

第八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17年2月9日公布,6个[1]

分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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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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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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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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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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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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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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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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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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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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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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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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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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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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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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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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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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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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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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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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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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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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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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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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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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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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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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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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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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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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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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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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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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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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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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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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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苏政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八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