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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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文物局提出,经海南省政府批准,上报国务院备案,正式对外公布并竖立标志的海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第一批:1994年11月2日公布,共42处,包括:[1]
    • 革命旧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11处
    • 古建筑:15处
    • 摩崖题记、碑刻:2处
    • 古遗址:5处
    • 古墓葬:5处
    • 近现代重要建筑和遗址:4处
  • 第二批:2009年5月8日公布,共66处,包括:[2]
    • 古遗址:20处
    • 古墓葬:7处
    • 古建筑:23处
    • 石刻:4处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3处
  • 第三批:2015年11月24日公布,共108处,包括:[3]
    • 古遗址:15处
    • 古墓葬:19处
    • 古建筑:36处
    • 石窟寺及石刻:4处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7处
    • 其他:7处
  • 第四批:2020年1月8日公布,共30处,包括:[4]
    • 古遗址:5处
    • 古墓葬:2处
    • 古建筑:12处
    • 石窟寺及石刻:1处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0处

列表 编辑

此表列举了各市、区、县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布情况,包括部分后来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


海口市 编辑


三亚市 编辑


三沙市 编辑


儋州市 编辑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 编辑

五指山市 编辑

琼海市 编辑

文昌市 编辑

万宁市 编辑

东方市 编辑

澄迈县 编辑

定安县 编辑

屯昌县 编辑

临高县 编辑

白沙黎族自治县 编辑

昌江黎族自治县 编辑

乐东黎族自治县 编辑

陵水黎族自治县 编辑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编辑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编辑


注释及参考资料 编辑

  1. ^ 海南省政府公布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海南史志网. [2009-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7). 
  2. ^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南省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琼府〔2009〕42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09-05-08 [2009-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8). 
  3. ^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5-11-24 [2021-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01). 
  4. ^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琼府函〔2020〕5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0-01-10 [2021-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7). 

相关条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