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是中国大陆(部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招收经济类专业硕士研究生而设定的全国性联考科目,其科目编号为396。该科目替代了以往的数学三(303),于2011年开始中国人民大学进行试点。[1]
考查目标 编辑
主要考察三个方面的能力:[2]
- 具有运用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和推理论证能力;
- 具有较强的文字材料理解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考试形式 编辑
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50分,具体为:[2]
- 数学基础(70分);
- 逻辑推理(40分);
- 写作(40分)。
所适用的专业 编辑
与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区别 编辑
主要有3个方面的区别: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 ^ 解析经济类专业硕士和管理类专业硕士
- ^ 2.0 2.1 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大纲. [2012-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