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牆 (明朝)

明朝监狱

高墙位于明中都禁垣东侧,是用于囚禁明朝宗室罪犯的特别监狱。

明太祖朱元璋登位後,將故鄉鳳陽升為中都,並興建修砌在此先祖陵。又於皇陵附近興設一監獄專門囚禁有罪宗室及其親屬,稱為「高牆」,囚禁于此的宗室称“罪宗”。明惠帝次子朱文圭即在靖難之變後為明成祖監禁於高牆,在明英宗天順年間獲釋,但不久死去。

弘治元年(1488年),都察院和刑部决定对高墙内罪宗子女与外界通婚网开一面,并要求凤阳巡抚等地方大员要对此给予重视,有到婚姻年龄的要提前报告,允许罪宗子女与当地官民或军人成婚,对婚嫁者每人给4匹布做衣,20两银子做首饰,再给猪、羊各4只。景泰三年(1452年),下诏要求对死在高墙的罪宗移到城外空闲地埋葬或烧化,但因宗室人不能随便出走,所以在外地的亲属不能来凤阳为死去的家人奔丧。

有记载的曾被囚禁高墙的宗室还有:

  • 晋王朱濟熿,第二代晋王,宣德元年(1426年)因勾结汉王朱高煦谋反被革爵发配,死于高墙。
  • 廣通王朱徽煠岷莊王朱楩第四子,景泰二年(1451年)十月因谋反被革爵,发配高墙,后令看守凤阳皇陵。
  • 归善王朱當沍鲁庄王朱阳铸九子,正德九年(1514年)被诬陷参与谋反,废为庶人,押送高墙后撞墙自尽。
  • 宁王朱宸濠第三子,本无名,正德十四年(1519年)其父叛乱失败后投水自尽被救,自取名“朱学”,嘉靖十五年(1536年)自首,发配高墙。
  • 徽悼王朱載埨,第四代徽王,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因罪被废为庶人,废封国,发配高墙,未及启程即与众妻妾自缢身亡。
  • 伊哀王朱典楧,第七代伊王,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因淫暴被废为庶人,废封国,与妻妾一同发配高墙,万历十年(1582年)死于高墙,归葬洛阳,隆武年间追复名号。
  • 唐王朱聿键,第八代唐王,崇祯九年(1636年)因擅自出兵勤王讨伐李自成而被废为庶人,发配高墙,关押期间倍受守陵太监虐待。崇祯十七年(1644年),京师陷落,获释,加封南阳王。次年,即南明弘光元年(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弘光帝被俘,六月,以唐王身份在福建监国,闰六月即皇帝位,改元“隆武”。又次年,兵败身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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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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