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任督察,未有佐證 编辑

升任督察之說,個人相信是謠傳誤會,沒有第三者佐證。高安力 2011年10月3日 (一) 03:20 (UTC)

閣下在標題上表示「未有佐證」,在行文中表示「沒有佐證」,前言不對後語,或者純粹是突顯了閣下自相矛盾及主觀的看法。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11:24 (UTC)回复

指正 Koonleg 不實及嚴重性誤導內容 编辑

隨便數列,如下:

  1. 香港歷史上無「列特探目」,只有列等探目。
  2. 高級探目從來沒有官方名稱稱為 Sergeant。
  3. 高級探目與「沙展」互不從屬,完全無直接關係,兩者屬於兩個屬於不同系統的不同職級。CVS留言2012年6月2日 (六) 08:08 (UTC)回复

請問Yhinz17為何刪去下列句子 编辑

姚木香港警察隊首位列等探目(三劃),即是俗稱的探長及於1949年7月升任總探長(咩揸)。高安力留言2012年10月22日 (一) 09:59 (UTC)回复

不實及嚴重性誤導內容。至於你將會可能發出的提問「何謂不實及嚴重性誤導內容?」,見於你自己的討論頁、探長條目討論頁及各相關討論頁。CVS留言2012年10月22日 (一) 11:19 (UTC)回复

首位探長姚木的職級是甚麼? 编辑

請問Yhinz17/CVS?當時還沒有高級警長的階級。高安力留言2012年10月29日 (一) 04:15 (UTC)回复

參考條目內容、參考注釋及其他的相關條目及資料來源等,皆已經有非常清楚的解釋及紀錄。CVS留言2012年10月29日 (一) 04:21 (UTC)回复

請問Yhinz17/CVS?姚木探長的警階是甚麼職級? 编辑

請問Yhinz17/CVS?當時還沒有高級警長的階級。除非高級警長就是探長的階級純粹是閣下的個人創作。高安力留言2012年11月2日 (五) 04:29 (UTC)回复

你除了誣陷別人外,根本毫無證據支持自己的論點 (根本是原創研究,甚或「個人創作」);參考條目內容、參考注釋及其他的相關條目及資料來源等,皆已經有非常清楚的解釋及紀錄,歡迎各維基人參考閱讀討論:探長/存檔1及本討論頁等。CVS留言2012年11月2日 (五) 04:47 (UTC)回复

請問Yhinz17/CVS?姚木探長的警階是甚麼職級?親自偕同上司工作是甚麼意思? 编辑

姚木親自偕同偵緝督察馬菲北上廣東汕頭

  1. 誰的職位較大?
  2. 誰人是領導?
  3. 親自偕同是甚麼意思?高安力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05:19 (UTC)回复
  1. 此處所指「較大」意指?
  2. 誰人是領導需要視乎其所屬部門、崗位、職級及管理範圍等。
  3. 有關於學習中文及理解能力提升,歡迎於各學院申請修讀相關課程。CVS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03:46 (UTC)回复


(:)回應Yhinz17/CVS/香港製造-問非所答,顧左右而言他。

真正的答案如下
  1. 督察的警階比較姚木探長大。
  2. 督察領導探長。
  3. 正確的文法應該寫成:-偵緝督察馬菲偕同姚木探長北上廣東汕頭

真的想知道閣下曾經修讀那所學院的相關課程。高安力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03:11 (UTC)回复

此處沒有別人參與討論,只有高安力你一者死纏難打,本人根本無需要顧左右而言他,因為條目中的內容正是經過各位維基人認真地閱讀、參考多種可靠來源所得出來的結論及結果,只是高安力一者不服氣,繼續地發表原創研究、個人創作內容,漠視維基人、維權及維基百科,並且不斷地發起編輯戰,然而每當被其他維基人及管理員詢問後,卻從來無任何能力提供任何的證據、回應及解釋等。高安力自己此種表現,正是真正的「顧左右而言他」。此外,高安力向來喜好以自問自答、自圓其說,正如高安力最近的「回覆」 (此處) 就是一好例子。

  1. 無人否認督察的職級比較「探長」高,然而名銜上的職級不等於其實際權力範圍,請自行參考及閱讀相關資料。
  2. 同上。
  3. 並無證據顯示當時為如此的情況。

最後,對於高安力對本人深感興趣,歡迎使用正確的渠道再作出詢問,切勿濫用維基百科資源,於條目討論頁詢問私人問題,有請合作。CVS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08:1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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