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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形态,或称三阶段,或因新译法而称为三形式,是卡尔·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提出的论点。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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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的发展,《手稿》认为,人类社会发展包括三种社会形式,即从前资本主义的人身依附发展到资本主义的自由劳动,最后发展到共产主义的自由人联合体。“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

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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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根蟠认为:“以‘三形式(三形态)’取代《序言》[註 1]的社会形态理论及其演进序列,或者把两者平列起来,都是不妥当的。《序言》的有关论述是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经典说明,其地位不能动摇、也动摇不了。”[1]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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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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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根蟠. 如何理解所谓“三形态”. 2020-08-03. 

王贵贤: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视阈下的“梅恩命题”及其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