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优良条目/2009年4月16日

眷村通常是指1949年起至1960年代,中國大陸各省的中華民國國軍及其眷屬,因國共內戰失利而隨國民政府遷徙至台灣,政府機關為其興建或者配置的村落。不過,有部份人廣義認定眷村也包含榮民與眷屬自行興建的大範圍違建。正常來說,眷村居民對其居住房舍均只有建物及地上物使用權,並無房屋所有權,但也不必繳納地價稅及相關租稅金。因為早期不易融入社會與近代政黨政治等許多錯綜複雜因素,眷村也常淪為台灣兩大政黨陣營泛藍泛綠的對立衝突點之一。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加速推動眷村拆除改建政策。台灣行政院文建會以及各地方政府已開始針對較有特色的村落,進行「歷史記憶」之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