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暴創傷症候群

強暴創傷症候群Rape trauma syndrome),是一種被強暴受害者經歷的創傷後心理壓力緊張症候群。這個術語是用來描述一些強暴被害者的徵兆、症狀、反應。[1]

研究指出,強暴受害者承受相當大程度的心理創傷,無論是在被強暴後的一小段時間,或很長一段時間之後。這項理論是在1974年首次由精神醫師Ann Wolbert Burgess和社會學家Lynda Lytle Holmstrom提出的。

強暴創傷症候群描述受害者經歷的三個心理階段。嚴重階段(The acute stage)、向外適應階段(The outer adjustment stage)、回復階段(The renormalization stage)。

嚴重階段 編輯

受害者會因他們在這個階段所在的時期而有所不同。立即的症狀可能會持續數天到數週,而且可能跟向外適應階段重疊。在這個階段可能產生的行為有:

  • 警戒降低
  • 麻木
  • 遲鈍的感官、情感、記憶功能
  • 思考失序
  • 嘔吐 [2]
  • 噁心
  • 焦慮到可能癱瘓的地步(Paralyzing anxiety)
  • 明顯感覺自己在顫抖(Pronounced internal tremor)
  • 執著於清洗
  • 歇斯底里、慌亂與哭泣
  • 混亂
  • 對他人的反應非常敏感

不是所有人都會表現他們的情緒。有的人可能會表現地很冷靜而且不受影響。[3]

向外適應階段 編輯

這個階段的受害者看似回復正常生活

  • 持續焦慮
  • 無助感
  • 持續恐懼或憂鬱
  • 情緒在相對快樂和憂鬱、憤怒間擺盪
  • 睡眠不安穩,例如逼真的夢、重覆的惡夢
  • 失眠, 容易驚醒, 夜驚
  • 閃爍回憶.
  • 解離現象 (感覺自己不在自己體內)
  • 易受驚,攻擊他人.
  • 依賴因應機制,例如自殘、物質、宗教、家庭

生活型態 編輯

生理反應 編輯

飲食失調 編輯

食慾失調,例如噁心、嘔吐。受害者通常也容易有厭食症 及/或 暴食症.

恐懼症 編輯

回復階段 編輯

在這個階段,受害者將事件整合進他們的生活,所以強暴不再是他們生活的焦點。在這個階段,罪惡、羞恥等負面感覺得以解決,受害者不再自責。

參見 編輯

延伸閱讀 編輯

  • Burgess, Holstrom. Rape Trauma Syndrome. Boston, Mass: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1978. 

參考資料 編輯

  1. ^ [1] Handbook of Crisis Counseling, Intervention, and Prevention in the Schools By Jonathan Sandoval
  2. ^ What is Rape Trauma Syndrome?. [2009-0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3-17). 
  3. ^ [2] Handbook of Crisis Counseling, Intervention, and Prevention in the Schools By Jonathan Sand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