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名,指的是藝人歌手演員模特音樂家配音員(特別是日本聲優)等演藝圈人士以及某些運動員等在本名以外所取,在演藝事業時供觀眾稱呼的化名,包括了廣播電臺電視臺記者主播播音名

家族聯繫 編輯

一些與某個名人有關的個人會選擇另一個不同的姓氏,這樣可使他們自身免除依傍家族聯繫得到優勢的嫌疑。演員尼古拉斯·凱奇出生時名為尼古拉斯·科波拉,但他選擇了另一個姓氏來避免外界將他本人與導演兼他的叔叔弗朗西斯·科波拉相比擬,後者讓他在電影佩吉·休出嫁中走紅。[1]

相反地,願意利用自身家族聯繫的個人可能會改用此家族成員的姓氏。朗·錢尼的兒子克萊頓在更名為小朗·錢尼之前的許多年裡都在出演小角色。類似地,艾米利奧·艾斯特維茲和他的妹妹雷妮選擇不隨父親馬田·辛的藝名而採用自己的出生名;然而他們的兄弟卡洛斯選擇隨父親的藝名,取名查理·辛。有些(多為男性)名人的非婚生子女做法類似:傑特·威廉士(出生名Antha Bell Jett)和史考特·伊斯威特(出生名斯科特·柯林頓·里弗斯)都採用父親的姓氏。

婚後成名的女性常將夫姓作為藝名的一部分,然而婚前成名的女性會繼續採用自己的娘家姓或雙姓

一些情況下,個人可能使用藝名以避免與姓名相似的家族成員混淆。演員馬克·漢蒙(托馬斯·馬克·漢蒙)在職業場合使用自己的中間名,避免與自己的父親、海斯曼獎得主、前播音員湯姆·漢蒙(托馬斯·達德利·漢蒙)混淆。

相關條目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1. ^ Nicolas Cage. Biography. [2021-05-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12) (美國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