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服飾

(重新導向自越服

越南服飾越南語Trang phục Việt Nam装服越南),又稱越服越南語Việt phục越服),指的是京族的傳統服飾和歷史服飾。歷史上越南的服飾種類較多,包括現在廣為人知的奧黛四身襖等民間日常服裝。

阮朝時期的越服

在越南古代,服飾被視為最重要的社會地位的標記之一,並制定有嚴格的服裝規定

1950.

日常服飾 編輯

平民在日常生活中往往只能穿著樣式簡單的衣服,並在衣服的顏色上有嚴格的規定。在越南史上某段時期,庶民只能穿著黑色、褐色或白色的衣服(特殊的節日慶典的場合除外)。這樣的規定往往依統治者的偏好而產生變化。

阮朝以前 編輯

阮朝以前越南人的日常服飾,尤其是平民階層的日常服飾,較多的受到中國的影響,在滿族入主中原以前,越南人的日常服飾多為類似漢服常服的樣式,並加入了一些本國服飾的元素。一些流傳至今的服飾類型包括:

從公元12世紀到20世紀早期,它是越南婦女中最常見的一種服飾。它的發展也伴隨著中式衣服的傳入。

與四身襖較為類似。其下擺分為五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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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朝建立以後 編輯

阮朝建立以來,越南人的日常服飾產生了一些變化,其中包括來自清朝服飾、以及後期的來自法國服飾的影響。平民階層的日常服飾趨向於緊身化,類似於清朝服飾的奧黛在這一時期開始成型;在上流社會和貴族階層,人們的日常服飾則更多的混合了清朝服飾的元素,而在出席正式場合或節日慶典時,傳統的較為寬大的朝服、禮服等仍會被使用。

正式服飾 編輯

歷史上,只有國王(越南君主內稱皇帝,外稱國王)才能穿著黃色的服飾,臣子可以穿著紅色、紫色的服飾。不同等級和官職的朝廷官員的官服有著嚴格的規定,在出席慶典或儀式時被要求穿著。由於歷朝歷代的統治者們的規定有所不同,越南歷代官服的形制也有些許差異。

阮朝以前 編輯

越南歷代正統服制多因襲或模仿中國的樣式。後黎朝時期,越南朝廷曾頒文禁止清朝風俗流入越南。後黎朝正和十七年(1696年),黎熙宗明令移居越南的中國人必須遵從越南風俗,不許沿用清朝習俗,亦禁止越南人仿效清朝服飾。《欽定越史通鑑綱目》記載:

越南的衣冠制度,雖歷代均有修改,但始終沿襲中國以衣冠別尊卑的基本思想。歷代服制均取法甚至因襲中國。

阮朝 編輯

阮朝建立(1802年)以後,對朝服、官服、禮服等正式服飾做出了明確規定。阮朝的宮廷禮服、帝王、大臣的朝服,與中國王朝宮廷的服飾比較類似,如阮朝末代帝王保大帝所著的弁冠、兗服,與明朝宗藩的服飾很相似,中國明朝皇帝的冕旒為十二旒,越南皇帝的冕旒為六旒。清朝入主中原之後,越南的官服仍保留了大量中國的官服特點。1898年駐雲南府(今昆明)的法國領事方蘇雅(Auguste Francois)曾著越南官服拍攝照片(附圖),其所著之服即為越南阮朝帝王的朝服,從造型看,此同明代宗藩、大臣的朝服非常類似。《大南實錄·正編·第一紀·世祖實錄》記載:

阮朝時期,越南在東南亞征戰不斷,阮朝皇室也曾對其藩屬國賜贈冠服。如阮世祖嘉隆十五年越南曾賜真臘藩僚常朝官服,《大南實錄·正編·第一紀·卷五十四·嘉隆十五年七月條》記載:

參見 編輯

腳注 編輯

  1. ^ 大南實錄·正編·第一紀·世祖實錄》,越南阮朝,國史館
  2. ^ 真臘官僚自十品至一品,以十品為上,九品次之,余以類推
  3. ^ 大南實錄·正編·第一紀·卷五十四·嘉隆十五年七月條》,越南阮朝,國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