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隊,可以泛指領導一個團隊的職位,如旅遊團、考察隊的領隊等。

體育 編輯

在體育領域,領隊往往是一個有較明確權力和職責的職位。領隊一般主要負責隊伍的人員管理、紀律作風、出行住宿等問題,而一般不涉及該體育團隊的專業訓練、競技比賽準備等,與主教練、助理教練、教練等專業相關職位有明顯的不同。

因為這樣的特殊性,所以領隊經常由有一定名聲威望的人士擔任,卻並不一定是該運動的專業人士,甚至不一定是體育界人士。比如2004年夏季奧運會中國網球隊的領隊是中國女排的退役名將孫晉芳[1],而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的歷任領隊中則有心理學教師、警官、交響樂團領導等各行各業的人士。職業運動隊伍的領隊常由贊助公司或財團的中高階經理人兼任,也有外聘退役資深球員出任。

旅遊 編輯

在旅遊界,領隊是指帶領團隊的人員。通常每個旅行團只有一個領隊,除非旅行團人數非常多。通常必須瞭解外國語文。

職責 編輯

領隊負責在旅行團出發日前向團員講解集合地點,時間等。是旅遊業、旅行社公司的代表,安排簽證、票務、車輛、飛機、船舶、住宿、餐飲、路線等費用與程序。在出發當日,領隊會在機場碼頭會為旅行團人員辦理登記機位,寄存行李,分配機位/船位等。在行程期間,安排酒店收集和寄運行李,安排早上召集等,而講解行程的工作則為當地導遊的職責(除非該旅行團的領隊兼任導遊)。

領隊亦要負責團員的安全,在行程中如有突發事故,向當地或聯絡出發地有關部門尋求協助等。

某些國家駐中國使館規定,申請團體旅遊簽證(ADS簽證)必須有證書職照之專職領隊才可帶領。

專業資格 編輯

  • 中國大陸:文化和旅遊部規定通過領隊資格考試,獲得領隊證的人員方可帶領出境團隊,普通導遊資格不能帶領出國團隊,因此中國大陸的領隊也可以看做出境遊導遊[2]
  • 香港:需要報讀旅遊業監管局指定的領隊課程,修畢並通過考試後若符合其他指定條件者,方可向旅監局申請牌照,從事外遊領隊工作。
  • 台灣:需通過考試院考選部舉辦之專門技術人員領隊考試,並參加職前訓練取得領隊證,方可,以領隊身份帶團出國。另外還有導遊證書執照。

注釋 編輯

  1. ^ 袁伟民———女网:最没想到的金牌. 新華社. 2004-08-23 [2008-11-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2. ^ 國家旅遊局令第18號《出境旅遊領隊人員管理辦法》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