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林志嘉秘書長.jpg

原始檔案(1,125 × 1,578 像素,檔案大小:809 KB,MIME 類型:image/jpeg


摘要

描述
中文(臺灣):立法院林志嘉秘書長 荻原星後製之官方肖像(原圖為:[1]秘書長出席「俄烏戰爭對台灣的啟示」學術研討會)
日期
來源 https://www.ly.gov.tw/File/Attach/229022/File_19784412.jpg
作者 立法院
授權許可
(重用此檔案)
© 本檔案的著作權持有者,立法院,在註明所有人姓名的前提下,允許任何人使用本檔案於任何用途。包含再散布、衍生作品、商業用途及其他用途。
姓名標示:

本檔案採用「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條款授權。
授權方式及範圍
為利各界廣為利用網站資料,立法院網站上刊載之所有資料與素材,其得受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以無償、非專屬、得再授權之方式提供公眾使用。使用者得不限時間及地域,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傳輸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開發各種產品或服務(簡稱加值衍生物)。此一授權行為不會嗣後撤回,使用者亦無須取得本機關之書面或其他方式授權;然使用時,應註明出處。
相關事項說明:
(一)本授權範圍僅及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不及於其他智慧財產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及機關標誌之提供。
(二)當事人自行公開或依法令公開之個人資料是否得被蒐集、處理及利用,使用者須自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規劃並執行法律要求之相應措施。
(三)部分的影音、圖像、樂譜、專人專案撰文或其他著作,經機關特別聲明須經同意方可使用者。
(四)本網站上之資訊(「國會藝展」內圖片除外),可為個人或家庭非營利之目的而重製。

English  日本語  русский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

授權條款

w:zh:創用CC
姓名標示 相同方式分享
您可以自由:
  • 分享 – 複製、發佈和傳播本作品
  • 重新修改 – 創作演繹作品
惟需遵照下列條件:
  • 姓名標示 – 您必須指名出正確的製作者,和提供授權條款的連結,以及表示是否有對內容上做出變更。您可以用任何合理的方式來行動,但不得以任何方式表明授權條款是對您許可或是由您所使用。
  • 相同方式分享 – 如果您利用本素材進行再混合、轉換或創作,您必須基於如同原先的相同或兼容的條款,來分布您的貢獻成品。

說明

添加單行說明來描述出檔案所代表的內容

在此檔案描寫的項目

描繪內容

image/jpeg

檔案歷史

點選日期/時間以檢視該時間的檔案版本。

日期/時間縮⁠圖尺寸使用者備⁠註
目前2023年5月31日 (三) 21:22於 2023年5月31日 (三) 21:22 版本的縮圖1,125 × 1,578(809 KB)OgiwarahoshiUploaded a work by 立法院 from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5255&pid=229022 with UploadWizard

全域檔案使用狀況

以下其他 wiki 使用了這個檔案:

詮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