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立法院

1948-1992年立法院屆期;通稱「萬年國會」

第1屆立法院中華民國行憲後的首屆立法院,由全國50個省市及地方選出。該屆立法委員任期原應自1948年5月起至1951年5月止,但因國府遷台中華民國政府為維持其法統,該屆立法委員在無法源依據的情形下繼續行使職權,經釋字第31號解釋事後追認,嗣又依《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中央公職人員增選補選辦法》舉行了6次增額補選,直到1991年修憲後,才終於在1993年正式解散,故又被謔稱為“萬年國會”。[1][2]

第1屆立法院
第2屆
立法院位於舊都南京的院址
概览
管辖 中華民國
任期1948年5月17日 (1948-05-17)-1993年1月31日 (1993-01-31)
选举1948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政府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在野党
基本資訊
院長
副院長
列表
秘書長
列表

第1屆立法院任期長達近半世紀,經歷90個正常會期及2次的臨時會,共有10任的立法院院長

沿革 编辑

法定六期 编辑

  • 1948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選出第一屆委員[1]中國共產黨拒絕參與選舉,政黨僅有中國國民黨、中國民主社會黨、中國青年黨獲得席次。
  • 1948年,第一會期、第二會期,於南京國民大會堂召開。修正《立法院組織法》,將常設委員會增加為21個。[2]
  • 1949年,第三會期、第四會期,於南京、廣州召開。[1][2]部分委員對離寧至穗召開持不同意見。[3]:825月,龍文治赴廣州報到,被暗殺於廣州。
  • 1950年,立法院隨國府遷臺,立委陸續抵達臺北,達到法定人數,第五會期、第六會期於臺灣臺北中山堂召開。修正《立法院組織法》,將常設委員會整併為12個。[1][2]

陳誠內閣建議總統諮商立院,由一屆立委續行立法權 编辑

  • 1950年12月,由蔣中正政府主導、陳誠內閣建議總統諮商立法院,由第一屆立委繼續行使立法權。[4]隔年2月,第七會期於臺北召開。
  • 1951年7月,召開第一次臨時會。9月24日,中國國民黨成立立法委員黨部[5]:27
  • 1952年4月,陳誠內閣再度建議總統諮商立法院,由第一屆立委繼續行使立法權。[4]7月召開第二次臨時會。隔年2月,第九會期於臺北召開。
  • 1953年4月,陳誠內閣三度建議總統諮商立法院,由第一屆立委繼續行使立法權。[4]9月,蔣中正批准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續行職權[6]:大事年表VIII,12月,立院通過修改國大開議法定人數,減為三分之一。[7]:1內政部長黃季陸於立院表示,修訂國大開議人數對總統副總統選舉無影響。[8]:1隔年2月,第十一會期於臺北召開。

釋字第31號解釋,未能選出次屆委員集會前,應仍以第1屆委員行使職權 编辑

立法院遷入中山南路院區 编辑

依臨時條款定期增額選舉 编辑

資深委員全數退職,由1989年選出委員行使立法權 编辑

立法委員 编辑

第一屆立法院各會期概況
會期 1 2 3 4 5 6 7-24 25-44 45-50 51-56 57-66 67-72 73-78 79-84 85-88 89 90
年份 1948 1949 1950 1951-1959 1960-1969 1970-1972 1973-1975 1976-1980 1981-1983 1984-1986 1987-1989 1990、1991 1992
立法委員
選出年份
1948年
(法定任期)
1948年
(延長任期、萬年國會
1969年
(增選、萬年國會
1972年
(第一次增額)
1975年
(第二次增額)
1980年
(第三次增額)
1983年
(第四次增額)
1986年
(第五次增額)
1989年
(第六次增額)
集會地點 南京市 廣州市 臺北市
國民大會堂 市政府禮堂 中山堂 現址

另見 编辑

前任:
首屆
行憲以後的立法院
1948年5月5日-1993年1月31日
繼任:
第二屆立法院

參考文獻 编辑

  1. ^ 1.0 1.1 1.2 1.3 羅俊強. 《行憲第一屆立法委員之研究(1948-1949)》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0. 
  2. ^ 2.0 2.1 2.2 2.3 曾繁川. 《我國中央民意代表機構變遷歷程之研究--行憲後立法院結構變遷之分析(民國37年--民國80年)》中國文化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2. 
  3. ^ 林桶法. 〈政府機關遷臺的問題〉. 《國史館館訊》第5期 (國史館). 2010-12-01 [2020-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0). 
  4. ^ 4.0 4.1 4.2 4.3 4.4 立法院議政博物館. 《第1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退職案》. 立法院議政博物館. 2011-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7). 
  5. ^ 楊超. 《政黨輪替後立法院黨團組織運作之研究-以中國國民黨為例》 (行政管理碩士论文). 國立政治大學. 2008. 
  6. ^ 賴昭呈. 《台灣政治反對運動:歷史與組織分析(1947-1986)》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2005. 
  7. ^ 本報訊. 修正國大組織法第八條 立院委會審查通過 國大開議人數減為三分之一. 中央日報. 1953-12-24. 
  8. ^ 本報訊. 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法富有彈性立法周密 修訂國大開議人數 仍無任何影響. 中央日報. 1953-12-24. 
  9. ^ 薛化元. 《臺灣大百科全書》萬年國會條目. 2009-09-24 [2020-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19). 
  10. ^ 游凱翔. 打造萬年國會 學者揭當年大法官只花5天釋憲. 2020-09-28 [2020-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3). 
  11. ^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關於立法院,簡史. 立法院網站. [2020-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2). 
  12. ^ 華視. 【歷史上的今天】1988.04.07_朱高正推倒劉闊才 立法院打群架. 華視. 2016-03-28 [2020-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13. ^ 陳鈺馥. 「寄生」國會?救總前後從立法院領逾2.6億元. 2020-09-27 [2020-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31). 
  14. ^ 蔡墩銘,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編. 從立法院與行政院的互動關係探討國會助理功能與其角色. 秀威資訊. 1996. ISBN 9789860134650. OCLC 816451876. 
  15. ^ 胡文棟. 〈我國立法院黨團協商制度之探討〉. 《社會科學學報》第14期 (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 2006-11. 

外部連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