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领导、管理云南省的公安保卫工作,接受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双重领导。[1]

云南省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徽

主要领导
厅长 任军号
副厅长(4) 周建忠 韩 玉 冯 刚 张春泽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组织上级机构 云南省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 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云南省公安机关
行政级别 正地厅级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公安厅委员会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云南省
對外官網 云南省公安厅

历史沿革 编辑

光绪三十二(1906)年,清朝官制改革,巡警部改为巡警司,隶属民政部。各省巡警总局或警察总局一律裁撤,改设巡警道,为全省警务中枢,。巡警道下设警务公所。宣统二年(1910),云南警察总局改为云南警务公所。民国元年(1912),道所俱废,设云南省会警察厅,秦光第任厅长。1916年,省设云南省警务处,省会警察厅厅长秦光第兼任处长。1921年,朱德接任,翌年初离滇赴沪。民国二十八年(1939)七月,云南省政府将云南省会警察局改组,设立云南省警务处,直属省府,为全省警察行政最高机关,任命李鸿谟为处长,兼省会警察局局长。1949年云南全面接管,设立省公安厅,坐落景星街上原昆明市政府与昆明市警察局地址上。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康树华, 王岱, 冯树梁主编. 犯罪学大辞书. 兰州: 甘肃人民出版社. 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