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收东三省条约
《交收東三省條約》,又稱《俄國撤兵條約》,於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4月8日(俄曆3月26日)簽訂,為關於俄國願意從中國東北撤出佔領軍的條約。中文文本原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現寄存於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恆溫恆濕的庫房保存。
背景编辑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義和團事件爆發後,沙俄以保護東三省鐵路及其他權益的名義,出動十幾萬大軍,佔領中國東北全境,企圖兼并中國東三省。
《辛丑條約》簽訂後,沙俄不肯從東北撤兵。東北人民展開武裝抗俄鬥爭,英國、美國、日本等國,亦以利害衝突,出面干涉,要求俄國從東北撤兵。在國際壓力下,沙俄政府被迫於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4月8日與中国清朝政府訂立《交收東三省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