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 (道光進士)

道光進士

何俊(1797年—1858年),字晋孚,号亦民,嘉庆丁已(1797)年八月二十一日(卯)时生。今安徽省望江县吉水镇人。清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官至江苏布政使,署理江苏巡抚从二品。咸丰八年(1858年)去世,享年六十二岁。著有《梦约轩诗文集》

简介 编辑

道光二年(1822年),鄉試中舉;道光九年(1829),登進士,翰林院庶吉士,授工部营缮司主事。道光二十年(1840年),擔任廣西桂林府知府,署桂平梧郁盐法道。历任南河海阜海防同知、廣西桂林府知府、直隶大顺广兵备道、江苏督粮道、两淮盐运使、江宁布政使咸丰六年(1856年)官至江苏布政使,署理江苏巡抚从二品,是主管江苏全省民政和财政的最高官员。何俊重视教育,乐施善举,调任桂林时,道经里门,曾捐资重修县儒学两庑。同年又捐学田143亩,为家乡培育人才。著有《梦约轩诗文集》[1]

何俊在江苏的十多年,恰值清政府在财政赋税制度方面推行一系列重大措施,采取了增加盐税、开征厘金(征收商品通过税)、实行亩捐(按亩征收田赋附加税),以及在金融方面增发通货等。何俊在江淮扬徐通海等地每每主其事,并“举劾所属之贤否”,在全国最富庶的地区卓有成效地增加了清政府财政收入(见《江苏省通志稿》、同治年间《续纂江宁府志》等)。咸丰七年(1857年)调北京后致仕,次年(1858年)62岁时病逝于京。由于清廷认定他政绩突出,给予正一品封典,晋封光禄大夫。但其时南京为太平天国“天京”,苏南苏北一带清政府军与太平军激战正酣,因此何俊灵柩暂存京城长达八年,直到同治五年(1866年),太平军全军覆灭后,才得以运回江苏。同治十二年(1873年),安葬于江苏句容华山。时姻亲李鸿章为何俊书写了墓志铭,署名武英殿大学士 直隶总督 一等肃毅伯 姻愚弟 李鸿章。墓志铭镌刻在何俊的墓碑上。宣统三年迁葬于上海县西乡张虹桥。

墓志铭 编辑

《清封光禄大夫何公墓志铭》

武英殿大学士 直隶总督 一等肃毅伯 姻愚弟 李鸿章

公讳俊,字亦民,安徽望江人,曾祖浩杰,祖懋音,考光第,本生祖懋糈,考光泽,皆潜德,未仕。及公贵赠封各如例。 公少值贫困,笃志厉学,道光壬午举于乡,己丑成进士,选庶常改工部揀发河南,官海防海阜同知,调办祥符大工,事成赏戴花翎,曹文正公麟河帅庆,先后荐公人才治行可大用,遂受成庙知,擢桂林府知府,时海内方承平,公檄毁淫祠、严捕盗、禁矿厂、思患预防靡政不举,升直隶大顺广道,行联庄法以清盗源,盗辄远徙,境内大治。 未几,以奉讳归里,咸丰壬子,服阕,授江苏督粮道,时粤贼将谋北窜,运道多梗,当事者议由海运,公忧卹船丁裁汰冗费军储民食,遂以兼裕。擢署江苏布政使,时催科迫促支应繁猥公开诚布公,事多克济,又调署江宁布政使,旋补授两淮盐运使,未之任,复补授江苏布政使。治如前,以筹饷事与经略意忤,屡疏劾公误饷,显庙知公久章寢不报。厥后,复以年老言天子重,远经略意谕公来京,遂致仕。 逾年,公感疾,卒于京,是为戊午九月二十四也,初公去任诸当道皆事更张,不数月,营卒饥溃,苏常名郡相继沦陷,至是,思及公之宽政所顾持全局为不可得已。公本生弟三人,皆早世,抚诸孤如己子,生平质直好义,尝捐置祭田学田以恤同宗,惠多士,倡建望江试馆于京师。邑中大兴作若黉宫考棚节孝总坊,沿江长堤皆不吝重金佽成之,其敦行好善多类此。距生嘉庆二的八月二十一日,享年六十有二,娶陈夫人先公二年卒,侧室任夫人、程恭人,子震錞,监生,陈出,早卒。维键,湖北补用道署盐法武昌道加运使衔。维钥,户部郎中,俱任出。维釬,候选郎中,早卒。恩锡殇,俱程出。孙声瀚,候选员外郎,震錞出,早卒。声灏、声燝、声润,维键出。声树、声培,维钥出。均幼。同治丙寅,公之喪至京师,癸酉十月二十九日卜葬于句容华山之原,以陈夫人合附。 铭曰:忠贞克笃,劳勚不辞,维此心迹,用达主知,从容去位,民歌吏思,寿不称德,悼夫惠慈,华山之阜,北江之湄,宅兹佳穴,千载攸宜。[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望江县人物传略. 望江县人民政府. [2012-1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0). 
  2. ^ 墓志铭全文载于《廬江郡何氏大同宗譜》,1921,艺文卷二,十二页. [2018-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