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国
受較強的國家支配和保護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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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国(英文:Protectorate)又称受保護國、被保护国,是一種沒有自我保護的能力,需要接受宗主国對其外交、軍事進行保护的国家或地区[1],在分類上屬於殖民地或從屬國的一种[2]。
概要编辑
保护国是非独立国的一种,也是英、法、日等19世紀殖民國家的典型擴張模式,這些国家为了本國利益而逼迫更加弱小国家去接受它們的保護。一般來說,被保護國无法跳過宗主國去單獨處理外交和軍事這兩項事物,因此在領土上容易喪失主权;不過這些受到保護的國家在其它層面卻擁有大量的自治權,它們的君主、政府結構、宗教信仰和科技水平都明顯與宗主國不同,宗主國亦不會強迫被保護國去接受其一切價值觀。儘管宗主国与保护国之关系存在著許多不平等,但是被保護国在法理層面上一定會和宗主國簽訂不平等条约,以此合理化宗主國對其的保护行為。
如果被保护的对象为民族实体、共同体,或通过征服从别国瓜分土地,此类常被称为保护地、领地、境外領土。此类常在国际法中主权性质发生变化,演变为国家的领土主权范畴,各国对此称谓不尽一致。保护国或保护地或属地多属于殖民地。然而殖民地無法獲得該國國籍。獲得日本國籍的朝鮮半島實屬日本國民,已於1951年49國共同簽署的舊金山條約中,日本也已承認其獨立。
外交干涉编辑
宗主國強烈反對第三國攻擊或吞併受保護國,視作尤如宗主國被攻擊一樣。因此,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宗主國對受保護國都有若干程度的外交與及軍事層面的干涉。除非得到宗主國批准,受保護國不會被允許私自對外動武,以確保宗主國有能力保護受保護國。
保護國實例编辑
现如今存在的保护国实例编辑
顺序 | 存在主权争议的政治实体(被保护国) | 英文全称 | 争执日期 | 有关争议联合国成员国 | 保护或支持其独立有关联合国成员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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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布哈茲 | Republic of Abkhazia | 1992年— | 格鲁吉亚 | 俄羅斯 |
2 | 南奥塞梯 | Republic of South Ossetia | 1991年— | 格鲁吉亚 | 俄羅斯 |
3 | 阿尔察赫 | Republic of Artsakh | 1991年— | 阿塞拜疆 | 亞美尼亞 |
4 | 科索沃 | Republic of Kosovo | 2008年— | 塞爾維亞 | 阿尔巴尼亚 |
5 | 北賽普勒斯 | Turkish Republic of Northern Cyprus | 1983年— | 賽普勒斯 | 土耳其 |
7 | 撒拉威阿拉伯民主共和國 | Western Sahara Sahrawi Arab Democratic Republic |
1976年— | 摩洛哥 | 阿尔及利亚 毛里塔尼亚 |
8 | 德涅斯特河沿岸 | Transnistria Moldavian Republic Pridnestrovian Moldavian Republic |
1990年— | 摩尔多瓦 | 俄羅斯 |
9 | 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 | Donetsk People's Republic | 2014年—2022年 | 烏克蘭 | 俄羅斯 |
10 | 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 | Lugansk People's Republic | 2014年—2022年 | 烏克蘭 | 俄羅斯 |
参见條目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 protectorate.见:霍恩比,李北达.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4).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 ISBN 0-19-587421-8, ISBN 9780195874211
- ^ 保護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见: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编).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撷取于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