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道地經》,又名《修行經》,說一切有部譬喻師、大禪師僧伽羅剎(Saṃgharakṣa)所作禪經,收於《大正藏》經集部,竺法護太康五年(284)譯出。內容論禪那修道,前二十七品為止觀方法,後人增附後三品,談大乘菩薩之修行。本經綜合了瑜伽觀行之要義而纂成[1]

題解 编辑

本經一開始即云:「榆迦遮復彌經,晉云修行道地」。「榆迦遮復彌」,梵語Yogācārabhūmi。義譯為「瑜伽行地」、「瑜伽師地」。這一名稱,為禪觀集的通名[2]

傳譯 编辑

罽賓文士竺侯征若攜經本至燉煌,由竺法護太康五年(284)譯出,沙門法乘、月氏法寶筆受,榮攜業、侯無英正書寫[3]。原本二十七品,後人把同為竺法護所譯的《三品修行經》增附其中而成三十品[2][4]。別譯本有後漢安世高譯《大道地經》一卷、失譯《小道地經》一卷(道地經要語章),僅為竺法護譯本的一部分[1]

內容 编辑

《修行道地經》涵蓋的主題多樣,包含:對修行和修行道地的基本解說,五蘊觀察、分別和成敗,慈心,除恐懼,察人之性情教導五種對治法不淨慈心數息因緣骨鎖等無異)[5],正心攝意,離顛倒觀飯食,調伏諸根忍辱報,天眼通天耳通宿命通他心通功德,思惟三惡道苦精進修行,自勵精進,觀察四大無我界分別),止觀之區別,不淨之修行,四禪神足通的功德,有漏無漏禪、數息之修行,凡夫與佛弟子修行之差別,暖頂忍世第一法見道十六心,身五十五事,名色法,思惟無常,有學、無學地,有餘、無餘涅槃

計分二十七品︰集散、五陰本、五陰相、分別五陰、五陰成敗、慈、除恐怖、分別相、勸意、離顛倒、曉了食、伏勝諸根、忍辱、棄加惡、天眼見終始、天耳、念往世、知人心念、地獄、勸悅(勸說)、行空、神足、數息、觀、學地、無學地、無學。

《三品修行經》之三品為:弟子(聲聞之別譯)、緣覺、菩薩,其內容講述阿羅漢辟支佛菩薩之修行,而以菩薩成佛之修行為究竟真實,主張三乘歸趨一佛乘

考證 编辑

印順法師認為僧伽羅剎的原作,僅有偈頌,頌義古樸,近於譬喻師舊說,長行為後人解說,增入阿毘達磨新義。每品先讚頌後結偈的形式,也應是改編者所增入[2]

後三品說明聲聞弟子、緣覺菩薩的修行,會三乘而歸一乘,無論在形式內容上,都與前二十七品不合。印順法師主張此為融攝「法華經」、「般若經」的意旨而為後人附於本經之中,非僧伽羅剎所作,應當即是同為竺法護所譯出的《三品修行經》[2]

賴鵬舉主張《三品修行經》來自於四世紀後葉以前的「中亞禪法」。他認為在整體禪法結構上,三品修行經以「般若實相觀」為究竟,又有二品提及「現在定意見十方佛」三昧,正是中亞大乘禪法的二大特色 [6]

參見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1. ^ 1.0 1.1 佛書解題(香光版). 修行道地經. [2017-0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0). 
  2. ^ 2.0 2.1 2.2 2.3 印順. 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二項 修行道地經. [2017-0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3). 
  3. ^ 修行道地經翻譯記:「罽賓文士竺侯征若性純厚,樂道歸尊,好學不倦,真為上儒也。齎此經本,來至燉煌。是時月支菩薩沙門法護,德素智博,所覽若淵,志化末進,誨人以真,究天竺語,又暢晉言,於此相值,共演之。其筆受者,菩薩弟子沙門法乘、月氏法寶。賢者李應、榮承、索鳥子、剡遲、時通武、支晉、支晉寶等三十餘人,咸共勸助,以太康五年二月二十三日始訖。正書寫者,榮攜業、侯無英也。其經上下二十七品,分為六卷,向六萬言。於是眾賢,各各布置。」
  4. ^ 出三藏記集》:「三品修行經,(小字注)安公云近人合大修行經。……修行經七卷二十七品。(小字注)舊云修行道地經 ,太康五年二月二十三日出。」
  5. ^ 《修行道地經》卷2:「行者情欲熾盛,為說人身不淨。……瞋怒而熾多者,為說慈心。……設多愚癡,當觀十二因緣。……設多想念,則為解說出入數息。……修行道者,設多憍慢,為說此義:……當作此計:城外塜間,棄捐骨鎖,頭身異處,無有血脈,皮肉消爛,當往觀此貧富貴賤、男女大小、端正醜陋,枯骨正等,有何殊別?本末終時,肉衣、皮裹、血潤、筋束,衣服、香花、瓔珞其身,譬如幻化巧風所合,因心意識周旋而行,至於城郭、國邑、聚落,出入進止。作是觀已,無有憍慢。……見於塜間及一切人,等而無異。」
    中阿含57經:「彼有此五習法已,復修四法,云何為四?修惡露令斷欲、修慈令斷恚、修息出息入令斷亂念、無常想令斷我慢。 」
    雜阿含815經:「有比丘修不淨觀斷貪欲,修慈心斷瞋恚,修無常想斷我慢,修安那般那念斷覺想。」
    增支部9集1經:「比丘在這五法上住立後,應該更進一步修習四法:應該為捨斷貪而修習不淨、應該為捨斷惡意而修習慈、應該為斷絕尋而修習入出息念、應該為根除我是之慢而修習無常想。」
  6. ^ 賴鵬舉. 中亞的禪法 (PDF). 圓光佛學學報. 1997: 63-78 [2018-01-1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