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管理国家内部重要政务的政府机关
(重定向自內政)
內政部是部分國家管理國內重要政務的政府機關所使用的名稱,一般包括警察、內部保安、災害管理、管理地方自治事務、選舉、公共行政、入境、移民歸化事務等。但部分國家並沒有內政部的設置,如日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拿大,即是將國家的內部政務分由不同的機關負責。警察部門通常歸内政部指挥(日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国除外)。以中華民國舉例,該國的內政部下設「警政署」,為全國最高警察行政機關[1]。一般所謂“内政部”主要可指:
- 中华民国内政部,为中华民国行政院中央二级行政机关。
- 美国内政部,为美国联邦政府部门。
- 英国内政部,为英国内阁部门。
- 法国内政部,为法国内阁部门
- 俄罗斯联邦内务部,为俄罗斯联邦政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撤销的国务院組成部门,现改制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內務省,为日本内阁部门,1947年廢止,其行政職權移轉至總務省。
各國家和地区的内政部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 ^ 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1條:「內政部為辦理全國警察行政事務,統一指揮、監督全國警察機關(構)執行警察任務,特設警政署(以下簡稱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