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中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是中国政府执行关于中小城市综合改革政策的试点地区。

2014年11月3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1]

2015年3月17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试点地区 编辑

北京市大兴区

天津市宝坻区

重庆市綦江区万州区万盛区

河北省衡水市廊坊市正定县高碑店市

山西省晋中市阳泉市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

山东省平度市

江苏省新沂市海安县

浙江省绍兴市湖州市临安市慈溪市桐乡市云和县柳市镇横店镇

河南省济源市林州市

江西省丰城市瑞金市

安徽省淮北市滁州市定远县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广安市南部县

贵州省凯里市

陕西省渭南市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临洮县

广西凭祥市

吉林省公主岭市珲春市

江西省丰城市瑞金市

宁夏石嘴山市吴忠市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鄂州市潜江市

福建省三明市石狮市

新疆乌苏市昌吉市库尔勒市

湖南省津市市澧县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河南省林州市济源市

广东省长安镇虎门镇

参考资料 编辑

  1. ^ 石家庄新闻网. 《石家庄正定县获批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新浪网. [2015-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