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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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8年12月9日) |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的一种,名下所有财产都归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一种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可以受政府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全民所有制企业管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管理体系主要由厂长、职工代表大会组成。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或总经理,由政府任命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编制由国家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档案由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保管,属于国家工人。全民所有制企业非经法定事由,无权开除在编职工。
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这些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实行现代管理体制,管理主要由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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