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局日本政府设在中国东北地区的殖民统治机构。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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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日本政府整合原有的駐满机构,当年12月26日在满洲国首都新京(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长春市)设立关东局。在日本内阁总理大臣的监督下,由日本驻满洲国特命全权大使掌理关东局事务。日本驻满洲国特命全权大使的职权是监督关东州厅(由关东厅改设)并管理满铁附属地的行政,监督南满洲铁道满洲电信电话株式会社的业务,发布行政命令或请求用兵。

关东局内设官房、司政部、警务部、监理部,直属部门有关东州厅、关东高等法院、关东地方法院、关东高等法院检查局、关东地方法院检查局、关东保护观察所、关东刑务所、关东递信局、关东海务局、关东海员审判所及关东气象台,并管理旅顺工科大学旅顺高等学校、大连高等商业学校、关东师范学校及其它在满学校。

1937年12月1日,日本撤废在满洲国的治外法权,并让渡满铁附属地的行政权;关东局的行政范围只限于关东州,机构改设为官房和司政部、监理部、教务部。1940年4月,关东局内设“在满教育部”,以掌管日本设在满洲国内的神社教育行政相关事宜。

关东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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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满皇宫及日伪军政机构旧址
日本关东宪兵队司令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1934年
编号7-1682
认定时间2013年

关东局大楼位于新京市新发广场东北(今长春市新发路329号),于1932年动工建设,是日本关东军在新京修建的第一座大型建筑。大楼占地面积30088平方米,建筑面积12115.76平方米,由关东厅土木课臼井健三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主体地上三层,半地下室一层。大楼整体造型简洁,外墙用棕黄色瓷砖贴面,只在檐口处饰以水平线条,没有其它繁琐装饰。该楼建成之初由日本关东军司令部、关东局和关东宪兵司令部合用,后由关东局独家使用。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该楼由国民革命军新一军接收。从1954年起,由吉林省人民政府使用至今。大楼保护较好,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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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文物志编委会:《长春市文物志》 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