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昂(1916年—2002年1月17日),江西省吉安县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

早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红三十二军团政委,参加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陕甘宁边区警备五团团长等职。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晋冀鲁豫军区第一军分区副司令、华北军政大学高级干部队队长等职[1]。1951年,任第三十二步兵学校校长;1954年,改任南京步兵学校校长[2];1955年授少将军衔,获得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3]。1962年,担任南京军区炮兵副司令员。1968年,奔赴越南参加越南战争。1970年,担任后升任浙江省军区副司令员,空军第五军政委[4]。2002年去世[5]

参考 编辑

  1. ^ 吉安县籍开国将军简介之刘昂. 吉安县天祥景区. [2014-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3). 
  2. ^ 宋国涛. 中国元帅将军授衔全纪录: 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1964年元帅将军授衔纪事. 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4年: 286页. 
  3. ^ 开国少将刘昂 低调做人高调做事. 南方报业网. [2014-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03). 
  4. ^ 开国少将,刘昂,吉安人氏. 江南文明网. [2014-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2). 
  5. ^ 刘昂同志逝世. 新华网. [2014-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