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虎(1975年9月7日),重庆渝北区人,中国大陆记者,曾就职于《新快报》。

刘虎
出生 (1975-09-07) 1975年9月7日48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渝北区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汉族
语言英语、汉语
教育程度大学
职业记者
机构新快报
配偶秦氏

實名舉發貪腐 编辑

2013年7月29日,刘虎在微博实名举报前重慶副市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等贪腐官员,指出“马正其在重庆期间在处理国企改制事宜上涉嫌严重渎职,致数千万元国资被侵占”。

2013年7月30日,《京华时报》採訪前万州区蔬菜饮食服务公司工会主席赖东,其表示「自2003年起有百余名职工举报国有资产流失, 向重庆和中央纪检部门举报国有资产流失,但每次都是打回万州区,一直没结果,直到2008年,职工们掌握了马正其签字的文件,据此认为他有渎职行为,但仍举报无果」。[1][2]

2013年8月23日,刘虎被以“造谣”罪名被北京市警察在重庆市渝北区的家里刑事拘留,警察带走他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批捕罪名是“诽谤”罪。之后,刘虎被羁押在北京市一级看守所。[3][4][5]

9月30日,北京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对刘虎执行逮捕,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6]。12月31日,刘虎被以涉嫌诽谤罪移送审查起诉。此事一经宣布引起舆论哗然。[7]

2014年8月3日,被以取保候审名义释放。[8]

2015年9月10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对刘虎涉嫌诽谤罪案件做出不起诉决定。[9]刘虎表示将申请国家赔偿,并称自己不会转行,还会继续做记者。[10]

奖项 编辑

年份 颁奖方 奖项 是否得奖 备注
2014 国际记者人权组织记者无国界 百位新闻英雄 獲獎 [1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记者刘虎微博举报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渎职. 新浪. 2013-07-30 [2014-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2). 
  2. ^ 记者刘虎涉嫌造谣传谣被批捕 曾在微博上实名举报--传媒--人民网. [2021-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9). 
  3. ^ 记者刘虎涉诽谤罪被批捕 此前因涉传谣被刑拘. 腾讯网. 2013-10-10 [2014-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2). 
  4. ^ 《新快报》记者刘虎在重庆家中被北京警方带走. 网易. 2013-08-23 [2014-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2). 
  5. ^ 新快报记者刘虎被批捕. 北京晨报. 2013-10-11 [2014-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5). 
  6. ^ 记者刘虎涉诽谤被批捕 曾实名举报工商总局副局长. [2021-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9). 
  7. ^ 社评:刘虎被批捕不是民间反腐的终结. [2021-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9). 
  8. ^ 中国记者刘虎涉诽谤羁押一年取保候审. BBC. 2014-08-14 [2014-08-14]. 
  9. ^ 记者刘虎被免于起诉 曾实名举报多名省部级高官. [2021-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9). 
  10. ^ 原新快报记者刘虎将申请国家赔偿:不会转行. [2021-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9). 
  11. ^ 中国三位媒体人入选全球“百位新闻英雄”. 美国之音. 2014-04-30 [2014-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