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嘉兒天主教香港教區前見習神父,1960年代尾出生,曾經在觀塘道57號九龍灣聖若瑟堂擔任神職人員。劉嘉兒也曾任保險經紀。也是香港首名因性醜聞而被控入罪的天主教神職人員。

劉嘉兒
失踪情况已出獄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职业神父保險經紀
信仰天主教
刑事处罚4年6個月
配偶已離婚
定罪猥褻侵犯另一男子
誘使他人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企圖雞姦
企圖猥褻侵犯

劉嘉兒狎童案 编辑

劉嘉兒因為於1991年至1992年期間,多次在香港的神職人員宿舍狎童,在1995年被革職,在2002年5月4日被捕,控以多項性侵犯15歲男性兒童[1]。在2003年1月27日,被判罪成[2];同年2月17日被判禁4年半[3]赤柱監獄服刑。2004年11月4日劉嘉兒在終審法院上訴被駁回[4]

劉嘉兒已於2006年年初刑滿出獄及失蹤[5]。事件中受害人稱患上創傷後遺症索償1099萬港元,2008年7月7日庭外和解,高等法院令天主教香港教區支付雙方堂費[6]

參考文獻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