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閣鐘樓位於四川省劍閣縣普安鎮,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明。1991年4月16日公佈為四川省第三批文物保護單位[1]

鐘鼓樓古建築區(含鐘樓、火神廟、南城門與箭樓、古城牆)
四川省第三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点四川省劍閣縣普安鎮
時代明代
編號86
登錄1991年4月16日

簡介[2] 编辑

鐘樓始建於明正德十四年(1519年)七月,為劍州知州李壁所建,後毀於明末戰火。現存的鐘鼓樓是民國十四年劍閣縣知事王昌蔚會同前清拔貢母毓楠,縣教育局長唐如陶在原址上重建的。樓為重檐歇山式屋頂,連底四層,為過街式建築,面闊3間,進深3問,通高17.5米,占地面積152平方米。樓底7根巨大的石柱為明代遺物,青灰色小筒瓦房面,整個建築氣勢宏偉,氣派不凡。

註釋 编辑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發(1991)50號文件《關於公布第三批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2. ^ 朱飛編著,《四川廣記》第一卷,四川出版集團,2008.1,第68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