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艮第属尼德兰

(重定向自勃艮第統治荷蘭時代

勃艮第属尼德兰,即勃艮第属低地国家,是一系列神聖羅馬帝國以及法蘭西王國的低地地区领土,于公元1384年到公元1482年由瓦卢瓦王朝勃艮第公爵家族统治,即是勃艮第诸领地的北方部分。其后,低地国家转由哈布斯堡王朝继承。今日的低地國地區包含了比利時荷蘭盧森堡全境,外加法國北部的一部分,追本溯源可知自勃艮第公國統治了這塊地區才有之後的歷史流變。

勃艮第属尼德兰
Bourgondische Nederlanden
1384年—1482年
地位神圣罗马帝国共主邦联和中世纪的法国
首都布鲁塞尔
常用语言荷兰语西低地德语西弗里斯语瓦隆语卢森堡语法语
宗教罗马天主教
政府君主制
历史时期中世纪
• 建立
1384年
• 终结
1482年
ISO 3166码NL
前身
继承
佛兰德伯国
埃诺伯国
卢森堡公国
阿图瓦伯国
海尔德公国
那慕尔伯国
布拉班特公国
荷兰伯国
乌得勒支采邑主教区
哈布斯堡尼德兰

王朝 编辑

公元1384年,領有勃艮第領地的佛蘭德公國路易二世過世。法国国王约翰二世的第四子,即菲利普二世,被其父封為勃艮第公爵,开创法國華洛亞王朝的勃艮第分支。佛兰德公國的女性繼承人佛蘭德的瑪格莉特三世,早在公元1369年嫁給菲利普二世,因此他確立勃艮第的首府位於第戎,並且把佛蘭德地區併入勃艮第公國的領地,低地國家從此進入勃艮地統治的時代。

 
公元1477年勃艮第公國的版圖

在之後的數十年,勃艮第大舉取得神聖羅馬帝國在低地國的領土。在菲利普三世主政時期,他利用聯姻、戰爭等手段大大擴張了勃艮第公國的勢力,特別是整個吞併了低地國家。從1428年到1443年,他相繼吞併了屬於低地國家的埃諾荷蘭布拉班特林堡盧森堡等伯國;低地國家成為勃艮第的經濟支柱。公元1463年菲利普三世首次在尼德蘭召開了三級會議。從此勃艮第公國的政治中心已經實際從第戎轉移至尼德蘭。

公元1477年查理公爵南錫戰役陣亡,然而在其臨終前並未留下男性繼承人。法王路易十一世利用勃艮第公国不承认女性继承权,把勃艮第的大部分領土收歸為法國的領地。而查理之女瑪麗在查理未亡時已經嫁給奧地利大公馬克西米連,使哈布斯堡家族獲得勃艮第殘餘的領地,包含尼德蘭地區的低地國家也隨之併入哈布斯堡家族的領土。

此舉不難想像會和法國產生衝突,公元1479年雙方在法國北方爆發衝突,奧地利獲勝,然而他們只取得佛蘭德地區為止,公元1482年雙方簽訂《阿拉斯条约》並且停戰。之後,瑪麗去世,玛丽之子菲利普一世在其父的安排開始接管勃艮第遺產,並在公元1492年他和卡斯蒂利亞的公主胡安娜結婚,之後他從既有的領地尼德蘭進軍伊比利半島,並擔任卡斯蒂利亞國王,最後終於統一西班牙

統治 编辑

以下是統治過尼德蘭勃艮第公爵

勃艮第公爵(瓦盧瓦王朝 编辑

勃艮第女公爵 编辑

勃艮第公爵(哈布斯堡王朝 编辑

政治 编辑

尼德蘭地區有著各個自治城市主教管理,在地方事務上有強勢的地方派系,以致於獨立的意識逐漸崛起,不同的稅制、度量衡使得地方權力的被限制,公爵在嘗試擴大在此地的控制力時,往往和獨立的市鎮以及支持獨立的貴族發生血腥衝突。因此勃艮第公國在尼德蘭的領地設有一個現代化的中央政府,這個政府設置議會(仿效法國的三級會議)。而菲利普三世在擴展自己對南尼德蘭的控制時,便使布魯塞爾等城市納為自己的控制下,並藉著議會的力量控制改變傳統獨立城市的地位,以及控制該地區的經濟狀況。

公元1464年1月9日,首次的議會在布魯日召開,與會者有布拉班特公國佛蘭德公國里爾荷蘭西蘭梅赫倫以及法國北部一些城市。

其他 编辑

公爵的贊助 编辑

從公元1441年菲利普三世掌握布魯塞爾後,布魯日成為商業的中心,然而在15世紀的80年代這座城是因為港口淤積而結束經濟霸權,菲利普轉而贊助文學以及繪畫領域,大幅提升該地的文藝層次。

民族的覺醒 编辑

公元1491年到公元1492年荷蘭爆發農民起義,這次革命由薩克遜公爵亞伯特三世率領的軍隊所鎮壓。[1]

參考資料 编辑

  1. ^ Frederick Engels, "The Peasant War of Germany" contained in the Collected Works of Karl Marx and Frederick Engels: Volume 10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New York, 1978) p. 431.

来源 编辑

  • Panofsky, Erwin, Early Netherlandish Painting
  • Prevenier, W. and Blockmans W., The Burgundian Netherland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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