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臺南刑務所官舍

原臺南刑務所官舍是臺灣臺南市的文化資產,位於中西區,是臺南刑務所的附屬設施,於民國九十二年(2003年)5月13日公告為市定古蹟,後因行政區改制而為直轄市定古蹟[1]

原臺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
原臺南刑務所官舍
位置 臺灣臺南市中西區和意路16、20號
建成时间 日本昭和年間(1930年左右)[1]
類型登錄等級:直轄市定古蹟
詳細登錄資料

臺南刑務所與宿舍群被拆除後,在該建築周圍僅存的臺南刑務所相關建築尙有原臺南刑務所合宿原臺南刑務所要道館原臺南刑務所長宿舍[1],於109年8月12日合併指定為古蹟「原臺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2]

建築 编辑

臺南刑務所官舍屬於總督府官舍建築標準的「判任官乙種二戶建官舍」,為和洋折衷式建築,平面屬於日式建築格局的「中廊下型」,由室內中央廊道為聯繫各空間的主要動線[1]

參考資料 编辑

  1. ^ 1.0 1.1 1.2 1.3 陳信安、詹伯望. 《大臺南市文化資產特展圖錄·原臺南刑務所官舍》. 臺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 2011年12月: 206頁. ISBN 978-986-84830-5-7. 
  2. ^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原臺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前置作業悉數完備.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2021-02-09 [2021-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