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兵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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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是個人或群體為軍隊或民兵團提供的服務,這服務可以是自願性的志願兵或強制性的徵兵。某些國家(如墨西哥)需要每位國民在無身體、心理或宗教障礙下,服一定時間兵役。一個國家如實行全面的志願役,在國家參戰時兵力不足,徵兵亦出現問題時,或會改為強制國民參軍。
無武裝力量编辑
沒有募兵制或徵兵制的地區编辑
- 香港(由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替代)
- 澳門(由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替代)
募兵制编辑
无征兵制度编辑
有95個國家无征兵制度
特殊情況下實施徵兵制编辑
募兵制與徵兵制並行编辑
徵兵制编辑
有选择性编辑
有公民役种或非作戰役種的選項编辑
- 安哥拉
- 阿尔及利亚
- 奥地利 (半年3個月公民役種,半年武裝)
- 白俄羅斯
- 布吉納法索
- 賽普勒斯
- 丹麥
- 爱沙尼亚
- 芬兰 (1年公民役種,半年3個月非武裝役種,武裝役種半年、半年3個月或1年)
- 希臘
- 墨西哥
- 挪威
- 巴拉圭
- 瑞士 (民兵390日、武裝部隊260日)
役期一年以下编辑
役期一年半以下编辑
役期逾一年半编辑
以色列编辑
以色列全民皆兵,男性得服兵役3年,女性2年,以色列是对妇女普遍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国家。其《兵役法》規定,所有公民,除健康、宗教和生育等原因外,不分男女,年滿18歲必須服兵役。由於有宗教背景可免服兵役,所以一部分以色列人會扮成教徒以逃避服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