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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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心(英語:Sympathy)是對自身以外的生命痛苦需要感知理解和反應。[1] 根據大衛·休謨(David Hume)的說法,同情心的關注始於人們由自身觀點,轉向對於有需求的他者的觀點的過程;休謨解釋道,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所有人的心智感覺和運作上都是相似的”,並且“一個人的動作會與其他人溝通”。[2]

有人認為,同情心產生的原因,除了同理心之外,還與公平正義、相互依存等情緒有關。它牽涉到人類在某個特定情境下的自由意志,被認為是人類天性之一,也是理性的根源。

心理学裡的同情 编辑

心理学上“同理心”(empathy)與同情(Compassion)、同情心(sympathy)有些許不同,“同情心”包含情感部分的感同身受,而“同理心”則強調以理性角度出發的理解。

哲学和宗教裡的同情 编辑

西方哲学 编辑

自由意志论派哲学家认为理性根源来自同情心。

印度哲学 编辑

“同情”或“怜悯”(Dayā)在印度哲学和印度教育哲学经典《吠陀》中,被赞扬爲人类伟大特质之一[3]

佛教 编辑

在佛教中,同情心体现在慈悲心。

參考資料 编辑

  1. ^ Tear, J; Michalska, KJ. Neurodevelopmental changes in the circuits underlying empathy and sympathy from childhood to adulthood. Developmental Science. 2010, 13 (6): 886–899. PMID 20977559. doi:10.1111/j.1467-7687.2009.00940.x. 
  2. ^ Hume, David. The David Hume Collection. Charles River Editors. 2018. ISBN 9781531257637 (英语). [失效連結]
  3. ^ Definition of daya in Hinduism. [2019-03-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9). 

引用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