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湖北省东部。

历史 编辑

1965年8月成立咸宁专区,辖咸宁嘉鱼蒲圻通山通城崇阳阳新鄂城武昌9县。

1970年咸宁专区改称咸宁地区

1975年和1979年,武昌、鄂城县分别划属武汉市黄冈地区

1983年8月撤销咸宁县,设立咸宁市(县级)。

1986年6月撤销蒲圻县,设立蒲圻市(县级)。

1997年阳新县划属黄石市

1998年10月蒲圻市更名为赤壁市

199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咸宁地区,设立地级咸宁市,同时撤销原县级咸宁市,设立咸安区

参考文献 编辑

  1.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2.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