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回教事務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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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回教事務部長(英語:Minister-in-charge of Muslim Affairs[1])是新加坡內閣的一個職位,職責是監管該國穆斯林社群的施政與有關事宜。該部長負責有關新加坡《回教法行政法令》管轄。新加坡立國(1965年)初期並無官方管理回教事務的內閣部長,此職位從1977年增設至今,首任主管回教事務部長為麦马德英语Dr. Ahmad Mattar(Ahmad Mattar)。

在有這個職位之前,新加坡回教事務的管理都是由奧斯曼渥(Othman Wok)等穆斯林內閣部長兼管的。

部長 任期開始 任期結束
麦马德 1977 1996
阿都拉·達目奇
(Abdullah Tarmugi)
1996 2002
雅國
(Yaacob Ibrahim)
2002 2018
馬善高
(Masagos Zulkifli)
2018

參見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