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成立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检查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国务院制发。

主要领导
组长 胡春华(全国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10) 高雨(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
刘永富(国务院扶贫办主任)
李小新(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韩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中央农办副主任)
林念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唐承沛(民政部副部长)
胡静林(财政部副部长)
余欣荣(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潘功胜(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王建武(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 刘永富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办事机构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络方式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际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 1986年
撤销时间 2021年

国务院各机构外单设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扶贫办”)承担具体工作。

沿革 编辑

1982年12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三西(河西、定西、西海固)地区农业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82〕85号)发出,内称“为加快甘肃河西走廊商品粮基地建设,改变甘肃定西、宁夏西海固地区的贫困面貌,国务院决定成立三西(河西、定西、西海固)地区农业建设领导小组。主要任务为:“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制定建设规划,合理使用国家拨给的专项资金,协调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负责办理日常工作[1]

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将“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尽快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状况”列入国民经济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年5月14日,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主持下召开[2]。1986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86〕39号)发出,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基本任务是:“组织调查研究;拟定贫困地区经济开发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开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督促、检查和总结交流经验。”日常工作由朱荣主持。小组下设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开发办”),负责办理日常工作,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杨雍哲兼任办公室主任[3]

1988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88〕30号)发出,国务院决定将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与“三西”地区农业建设领导小组合并为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朱荣主持;黎中分工负责“三西”地区工作。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开发办”)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杨雍哲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保留“三西”地区办公室,与开发办合署办公刘光祖任“三西”地区办公室主任[4]

1993年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名称和成员的通知》(国办发〔1993〕62号)发出,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更名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5]。1993年12月28日,正式更名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6]

建制撤销 编辑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精神[7],2021年1月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统筹全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工作,由农业农村部管理[8]。2021年2月16日,《求是》杂志2021年第4期发表“中共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的署名文章《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表明该机构已经成立[9]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制相应撤销。原国务院扶贫办的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及行政关系由国家乡村振兴局承接[8]

2021年2月25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10],主要承担做好从脱贫攻坚向全面乡村振兴的过渡工作[11][12][13]。中央农办副主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王正谱表示,根据中央决定,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职能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来承担,国务院扶贫办重组为国家乡村振兴局,归口农业农村部管理,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职责 编辑

198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规定,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基本任务是:“组织调查研究;拟定贫困地区经济开发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开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督促、检查和总结交流经验。”[3]

组成人员 编辑

办事机构 编辑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是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单设机构。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三西(河西、定西、西海固)地区农业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82〕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3年01期
  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办发〔1986〕45号,1986年6月10日),吉林政报1986(14)
  3. ^ 3.0 3.1 3.2 3.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86〕39号). 中国政府网. 2012-07-24 [2012-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8). 
  4. ^ 4.0 4.1 4.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88〕30号). 中国政府网. 2011-03-30 [2011-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3). 
  5. ^ 5.0 5.1 5.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名称和成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3年24期
  6. ^ 机构职能.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31). 
  7. ^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澎湃新闻. 2021-02-25 [2021-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30). 
  8. ^ 8.0 8.1 宣武门甲1号(原载新华社客户端). 别猜了,乡村振兴应有此“局”. 封面新闻. [2021-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30). 
  9. ^ 首次!国家乡村振兴局亮相. 新浪网. 2021-02-17 [2021-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8). 
  10. ^ 新华社新华视点. 今天下午,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 观察者网. [2021-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30). 
  11. ^ 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 光明网. [2021-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30). 
  12. ^ 国家乡村振兴局亮相,挂上这块牌子意味着什么?. 环球网. [2021-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30). 
  13. ^ 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 “三农”工作迎来新起点. 环球网. [2021-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30). 
  14. ^ 14.0 14.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0年18期
  15. ^ 15.0 15.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部分成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1年10期
  16. ^ 16.0 16.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国办发〔1998〕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8年14期
  17. ^ 17.0 17.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 2008-03-28 [2018-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8). 
  18. ^ 18.0 18.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甘肃政报2008年第12期
  19. ^ 19.0 19.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9〕37号). 中国政府网. 2016-09-21 [2018-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8). 
  20. ^ 20.0 20.1 国办关于调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新华网. 2013-06-28 [2018-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01). 
  21. ^ 21.0 2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15〕76号). 中国政府网. 2015-10-16 [2018-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8). 
  22. ^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增9成员 汪洋仍任组长. 腾讯. 2015-10-27 [2018-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8). 
  23.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18〕34号). 中国政府网. 2015-05-21 [2018-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12). 

参见 编辑

外部鏈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