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博物館

中華民國設立的國家級人權博物館

國家人權博物館(簡稱人權館)為中華民國設立的國家級人權博物館,下轄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兩座園區。2018年3月15日正式成立,業務包含解嚴前的相關人權檔案、史料、文物之典藏、研究、展示及教育推廣等,推展當代人權理念、實踐推廣,並與國內外相關博物館交流合作[1]。人權館自2019年9月同時成為國際人權博物館聯盟亞太分部,為此聯盟首個位於亞洲的分會[2]。人權館並未有獨立的實體建築,行政辦公室目前設於景美園區之內。

國家人權博物館
National Human Rights Museum
(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本信息
所屬部門 中華民國文化部
授權法源《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
主要官員
館長洪世芳
任命者文化部部長
任期無任期保障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5日
聯絡信息

國家人權博物館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中間人權紀念碑刻有不同年代的政治受難者名錄
地址 臺灣
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
電話+886 02 2218-2438
網站www.nhrm.gov.tw

歷史 编辑

 
綠島人權紀念碑:一道長約十來公尺的石牆上,刻滿當年在白色恐怖下的犧牲者名單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簽定合作協議書
  • 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通過《世界人權宣言》,1966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人權成為一種普世價值及國際間互動的基本準則。
  • 2000年11月,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綠洲山莊)由法務部移交交通部觀光局接辦;隔年2月,行政院核定綠洲山莊改名「綠島人權紀念園區」,範圍從綠洲山莊擴充至莊敬營區、國防部醫務所、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岸巡及安檢兵力駐用廳舍、人權紀念碑、公館漁港及週邊海岸地區,納入整體規劃。
  • 2002年5月19日,陳水扁政府臺北市南海學園國立中央圖書館館舍(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成立「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3]。2002年7月9日,中華民國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華總人一字第09110045670號令」,訂定發布《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與《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編制表》,施行日期定為2002年5月19日[4];但兩者並非基於法律授權所訂定之行政命令,而且效力溯及既往,故遭批評違反不溯及既往原則、侵奪行政院職權而違反權力分立[5];由於《國家人權紀念館組織法草案》未獲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院決議凍結相關預算約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總統府將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的運作經費轉撥至總統府民國92年度預算作業科目之「一般行政」、「機要電訊」項目編列預算運作,隨即遭審計部檢討。
  • 2002年10月,國立教育資料館搬離原國立中央圖書館館舍,移交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綠島人權紀念園區正式啟用。
  • 2003年12月11日,立法院第5屆第4會期第14次會議決議不予備查,通知廢止《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與《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編制表》。
  • 2004年1月5日,行政院函送立法院的廢止決議給總統府。2月24日,總統府公告相關法源於2004年2月13日失效。
  • 2005年,原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定名為「動員戡亂時期軍法審判紀念園區」。
  • 2006年1月1日,綠島人權紀念園區移交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今文化部)接管。10月,綠島人權紀念園區更名為「綠島文化園區」。8月,已無法源的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不再編列預算運作、人員歸建總統府。
  • 2008年2月,動員戡亂時期軍法審判紀念園區更名為「臺灣人權景美園區」。
  • 2009年,中華民國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簽署。2月,臺灣人權景美園區更名為「景美文化園區」。6月,綠島文化園區更名為「綠島人權文化園區」,景美文化園區更名為「景美人權文化園區[6]
  • 2010年7月22日,馬英九政府宣示將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
  • 2011年10月19日,「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成立,12月10日正式掛牌運作,為文建會所屬三級機構,下轄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與綠島人權文化園區[7]
  • 2014年6月23日,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簽定合作協議書。
  • 2016年12月10日,時任文化部部長鄭麗君表示行政院已於本年10月底核定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提出的中程計畫,為期四年推動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8]
  • 2017年3月1日,臺北二二八紀念館二二八國家紀念館與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宣布簽定合作備忘錄,三館資源共享。鄭麗君期許國家人權博物館成立之後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結合當代推廣人權的組織與單位,處理威權統治時期的歷史真相,以及維護各地不義遺產、遺址,以達到轉型正義目標[9]。11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10],規定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架構為2組、3中心:展示教育組、公共服務組、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管理中心、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管理中心、典藏研究暨檔案中心[11]。12月13日,總統令公布《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
  • 2018年3月15日,國家人權博物館成立。5月18日,國家人權博物館揭牌。

歷任首長 编辑

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主任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主任
任別 姓名 就任時間 卸任時間
代理 陳善報 2011年12月10日 2012年4月4日
代理 林永發 2012年4月5日 2012年4月15日
1 王逸群 2012年4月16日 2017年7月31日
2 陳俊宏 2017年8月1日 2018年3月15日
館長
任別 姓名 就任時間 卸任時間
1 陳俊宏 2018年3月15日 2021年7月31日
代理 張嬋娟 2021年8月1日 2022年7月6日
2 洪世芳 2022年7月7日 現在

組織架構 编辑

 
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
 
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
本館
  • 館長(1人)
    • 副館長(1人)
行政單位
  • 綜合規劃組
  • 展示教育組
  • 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
  • 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管理中心
  • 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管理中心
  • 主計室
  • 人事室
所屬園區

[1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成立沿革. 國家人權博物館. [2014-0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21). 
  2. ^ 人權館9月將成國際人權博物館聯盟亞太分部. 中央社. 2019-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0). 
  3. ^ 新聞稿. 總統參加「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成立典禮. 中華民國總統府. 2002-05-19 [2018-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4).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下午前往南海學園參加「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成立典禮,並致詞。總統致詞內容為:今天在南海學園這個曾經是中央圖書館的地方,參加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的成立典禮,個人感到十分榮幸。……李永熾教授不只是傑出的歷史學者,同時也是承續黨外精神傳統的著名自由主義者;由他來籌備人權紀念館,真是最適當不過。 
  4. ^ 中華民國總統府. 訂定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暨編制表. 《總統府公報》第6472號. 2002-07-12 [2017-04-03] (中文(臺灣)). 
  5. ^ 何展旭. 「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合法性分析.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2002-12-04 [2017-04-03] (中文(臺灣)). 今(九十一)年五月成立的「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係由總統府依據《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而設。……「人權、法治與憲政教育普及化」事務,自當屬行政院之職權,並應交由法務部及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具體執行此一工作。……以「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為例,其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九日成立之時,並無任何法源依據;至同年七月九日,總統府始發布《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以作為其「形式上」存立之依據(因該組織規程之合法性實有疑問,故僅稱「形式上」),並抹除其近兩個月非法存在的事實。 
  6. ^ 文建會「人權文化園區」名稱更迭聲明. 中央社訊息服務. 2010-03-20 [2017-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2) (中文(臺灣)). 
  7. ^ 殷偵維. 打造國家人權博物館 籌備處揭牌. 中國時報. 2011-12-11 [2021-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8) (中文(臺灣)). 
  8. ^ 新聞稿. 2016世界人權日活動 受難地景美園區隆重舉行 蔡總統宣示轉型正義決心 還原真相阻止國家暴力再次發生.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 2016-12-10 [2017-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4) (中文(臺灣)). 
  9. ^ 陳家祥. 中央、地方合作!人權三館合簽備忘錄 釐清228真相. ETtoday 東森新聞雲. 2017-03-01 [2017-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3) (中文(臺灣)). 
  10. ^ 蘇龍麒. 立院三讀 國家人權博物館將正式成立. 中央通訊社. 2017-11-28 [2017-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1). 
  11. ^ 新聞稿. 臺灣人權邁大步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 2017-11-28 [2017-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9). 
  12. ^ 組織架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國家人權博物館

外部連結 编辑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