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
城中村是指留存在城市区域内的传统乡村,是中国大陆地区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有的现象。在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间里,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如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城市的建成面积迅速扩张,原先分布在城市周边的农村被纳入城市的版图,被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所包围,成为了“都市里的村庄”。比较著名的城市如北京、天津、重庆、武汉、广州、深圳等城中村问题较为突出。
城中村的内部通常没有一的规划和管理,以低矮拥挤的违章建筑为主、环境脏乱、人流混杂、治安混乱、基础设施不配套、游离于城市管理体制之外,成为了都市管理的盲区。从地域角度上讲,它属于城市的范畴。从社会性质的角度上说,仍保留了传统农村的因素。具有城市与农村双重特征的城中村究其产生原因,同中国的城乡二元体制、以及土地所有制度等多种因素有关。同时,城中村也被许多学者认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贫民窟的表现形式,儘管它不完全符合定義。一些城中村也因房租低廉,成为外来人口(其中一部分为白領)的聚居区,甚至出现了外来人口数量远多于本地村民人数的现象(即“人口倒挂”),例如本地村民仅6000余人、外来人口达8万人的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1]
參看
编辑参考内容
编辑- 罗赤,透视城中村,出自《读书》,2001年,第9期。
- 马星,“城中村”问题的形成与更新改造,出自《特区经济》,2007年1月。
- 代堂平,关注“城中村”问题,出自《社会》,200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