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鹽,是臺灣彰化縣埔鹽鄉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也是該鄉行政中心所在地,位於全鄉中部偏東。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埔鹽村、埔南村。

埔鹽
漢字 埔鹽
白話字 Po͘-iâm
台語羅馬字Poo-iâm
閩南拼音Bōoyiám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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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埔鹽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埔鹽庄」,隸屬於馬芝堡。該庄西北及北與瓦磘庄為鄰,東北及東與廍仔庄為鄰,南邊為崙仔腳庄,西南邊為南勢埔庄,西邊為[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該庄隸屬於彰化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改隸屬於臺中廳。1920年(大正九年),該庄改制為「埔鹽」大字,隸屬於臺中州員林郡埔鹽庄[2]

戰後埔鹽庄改制為埔鹽鄉,隸屬於彰化縣,大字亦改制為村。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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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台19線(彰水路二段~一段)又稱「中央公路」,為彰化至台南永康的幹道,大致以北北東-南南西走向轉縱向經過埔鹽地區中部偏東地帶,往北可前往秀水、彰化,往南可前往溪湖、土庫、北港等地。

縣道135號(員鹿路一段)是和美至溪湖的道路,大致以北北西-南南東走向經過本地區西南部邊界地帶,往北轉東北可前往鹿港、頂番婆、和美,往南可前往溪湖。

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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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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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臺灣堡圖》,臺灣總督府,1904年
  2.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臺灣總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