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東岸商場爭議

服飾品牌NET以及基隆市政府雙方在基隆東岸廣場發生的產權爭議

2024年,基隆市政府基隆東岸廣場的委外經營權,從起初的大日開發公司轉交給微風集團。轉交時,與大日公司簽約並擴建東岸廣場的NET聲明東岸廣場的擴建部份為NET所有;但基隆市政府認為擴建部份歸政府所有,兩者從而發生產權糾紛[1]

2024年2月,基隆市政府對東岸廣場的NET擴建部份強制換鎖,令爭議浮上公眾檯面。主導2024年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山海公民拆樑行動在罷免理由中,就提及東岸商場爭議。大日公司與NET主富公司也對基隆市政府發起多項訴訟與異議。截至2024年8月,法院與財政部皆駁回大日公司與NET主富公司的主張。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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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東岸廣場原為基隆港水域,後被填海、整理後變成停車場。1998年,基隆港務局有償撥用予基隆市政府,而基隆市政府後蓋了一立體停車場,於2000年8月動工,三年後正式啟用。停車場頂樓被命名為「和平廣場」。[2]但因後續環境維護不佳,髒亂使民眾避而遠之。2016年,上任一年餘的基隆市市長林右昌推動其改造工程,並更名「基隆東岸廣場」。[3]

2016年,大日開發公司與基隆市政府簽約,由大日公司經營該地。東岸商場最初僅有1樓及停車場,以OT案(營運 Operate-移轉Transfer)方式發標,但當時協力廠商NET又與得標廠商大日開發簽下租賃契約,經基隆市府同意自行出資增建2至4樓。[4]後大日公司也和NET母公司主富服裝公司簽約,將廣場1、2樓的商場交由其營運。合約持續10年,且若大日公司不再擁有車場營運權,雙方視同終止合約。[5]

當時市議員呂美玲、鄭林清良、藍敏煌皆提出適法性質疑,基隆市政府依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用OT案招標,卻以ROT案的內容和業者簽訂合約,質疑程序不合法,交旅處長李綱解釋,停車場本身就擁有商場等多目標功能,因此東岸停車場雖然是以OT案招標,但實際上卻享有ROT的精神。[6]

事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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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謝國樑基隆市府宣稱大日公司涉入弊案,因故取消其資優廠商原本的優先續約資格,且在產權未明的情況下重新招標,由微風集團得標。[5][7]但同樣有投標的原經營業者NET主張2016年時投入近3億元投資東岸廣場改造案,基隆市政府只有1樓到地下4樓的產權,無2至4樓產權,故不應將此地任意交付第三者。[8]NET委任律師稱,NET已於2023年12月時向基隆地方法院提出確認所有權訴訟。[9]

 
NET於2024.3.11公布謝國樑市政府東岸廣場招標數據[10][11]

NET稱競標時自身提供給基隆的條件較微風集團好,但仍未得標。NET也質疑為何基隆市政府一次給予微風集團20年經營期限外加10年優先續約權?要求基隆市政府公布合約及招商時各廠商的條件。此舉遭網路與市議員等質疑謝國樑圖利前女友廖曉喬家的微風廣場(剛好完全符合基市府多組底標而遭疑洩漏),但其合約條件明顯不如已被基市府評為優良廠商的NET、對基隆市民與市政府較不利。[12][10][11][13][14][15]

2月1日凌晨,基隆市交通處處長王圳宏等人率領十多名警員,對NET聲稱持有的2至4樓建物進行強制換鎖,商場於該日隨後被點交給微風廣場。NET認為基隆市政府在缺乏法院命令下就進行點交屬強行侵入,故提起訴訟,控告基隆市長謝國樑與交通處處長王圳宏等人涉及強盜、毀損、無故侵入他人建物等刑事告訴 [16]

由NET出資興建的2至4樓建物產權[17],基隆市政府於2月5日向基隆市政府所屬的地政事務所聲請產權移轉登記,20日NET提產權登記異議,基隆地政所駁回。[18]同日,基隆地檢署分「他字案」,將謝國樑4人列為被告偵辦。依法調查釐清整起案件是否涉及刑事責任。[19]

3月4日,謝國樑指控前基隆市長林右昌於任內未處理該廣場之產權。表示明明是OT案為什麼要增建?因為增建後就有比較多的營業面積收租金不是嗎?但是因為基本上還是OT合約,所以市府只能用OT方式收費。雖然實質變成了增建、營運、移轉,俗稱ROT模式收取商場費用,但是對市府來說,依然還是只有停車場加1樓商場的收入,多餘的權利金完全沒有進入市庫。[20]林右昌則稱,基隆市政府在2023年時即決定不與大日公司續約,期間一至半年可解決產權問題。[21]

3月7號,基隆市政府正式登記東岸廣場2至4樓的產權。NET委任律師批評,基隆地政所不顧該地產權仍在訴訟中即逕自登記,是踐踏法律之舉。[9]

3月8日,山海公民拆樑行動正式啟動2024年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案。並在罷免理由中,提及東岸商場爭議中的強制換鎖事件。[22][23]

4月17日,首次開庭,大日律師表示,大日與NET在2017年簽定的契約第1條,載明NET承租範圍是2至4樓,NET既然是承租人,就不可能是所有權人,道理很清楚。此外大日公司提供NET租金折讓,形同為新增建物出資,NET並非獨自出資者。NET委任律師陳義文未出庭,他在庭外表示,東外廣場增建2至4樓,每一筆錢絕對都是NET出的。大日所說的出資,實際上是土地使用權折抵的概念。NET不是土地所有權人,但是建物所有權人,因此要支付類似「地租」的費用。當年增建有很長的興建期,大日為此提供興建期間優惠做為折抵,那是另外一回事,無關出資興建。

5月3日,大日公司對外透過志律法律事務所發出聲明,針對NET主張獨資興建東岸商場增建部分而取得所有權無理由。大日主張,依據民法及最高法院相關判決,增建的3至4樓並沒有獨立出入口,因此增建的部分依然屬於主建物的所有權人,也就是基隆市政府所有。[24]

相關訴訟與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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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公司的給付增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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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岸停車場前營運商大日公司,請求市府支付東岸商場2至4樓增建費5000萬,並對基隆市政府提起民事訴訟。6月20日,基隆地院認為營運契約內容並未規定市府要負擔必要費用,因此判決大日敗訴,市府不須支付增建費。[25][26]

主富公司的民事假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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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富公司主張商場2到4樓為其出資增建,擁有所有權,對法院聲請民事假處分。8月7日,法院認為主富公司沒有提出假處分的急迫性的證明外,主富公司也有請求賠償的救濟手段,不屬於「不可彌補之重大損害」,因此駁回NET的假處分聲請,NET不得向市府主張東岸商場之權利。[27]

主富公司的行政假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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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富公司主張東岸商場的權利受侵害,因此對高等行政法院聲請行政假處分。8月13日,法院認為以目前事證,無法判斷主富公司最終勝訴的可能性較高;且市府決定具高度公益性,無法認定主富公司因假處分所得的利益,有裁准主富公司聲請的必要,因此駁回主富公司的假處分聲請。[28][29]

NET主富公司對財政部的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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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主張東岸商場的促參案不公平、並有有增建部份的所有權,以此為由向財政部提出異議。8月15日,財政部以NET並未對促參案與所有權即時聲請異議、並尊重促參案甄審委員為由,駁回NET的異議。[30]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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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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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梓嘉; 曹晏郡; 邱福財. NET控基隆市府竊佔東岸廣場 謝國樑:產權歸市府所有. 公視. 2024-02-01 [2024-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02). 
  2. ^ 盧賢秀. 《小檔案》東岸停車場 啟用已15年. 自由時報. 2018-04-29 [2024-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14). 
  3. ^ 擺脫「天空競技場」惡名 基隆東岸廣場奪台灣建築首獎. 中時新聞網. 2019-11-12 [2024-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0). 
  4. ^ 財政部澄清未包庇基隆東岸促參案 OT與ROT是什麼?. [2024-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3). 
  5. ^ 5.0 5.1 基隆東岸商場產權爭議 市府與NET立場、爭點回顧. 中央社. 2024-02-20 [2024-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3). 
  6. ^ 基隆東岸停車場OT案招標 卻簽ROT合約 議員有異見. [2024-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13). 
  7. ^ 招標不公?微風進駐「東岸廣場」NET登報控違法. 自由時報. [2024-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9). 
  8. ^ 東岸廣場懶人包|NET砸近3億蓋商場換微風開 槓基隆市府爭執點曝. NOWnews今日新聞. 2024-02-03 [2024-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4). 
  9. ^ 9.0 9.1 基市府登記東岸商場產權 NET律師:踐踏法律程序. 中央社. 2024-03-10 [2024-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04). 
  10. ^ 10.0 10.1 數據來自NET刊登於報紙的公開廣告,東岸商場標案 微風命中基市府5組底標 律師諷:人家會猜題啊!NET猜不準在叫什麼?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頭殼, 2024.03.12
  11. ^ 11.0 11.1 NET公開東岸招標數據!基市府嗆「輸了不認輸」 律師:你也評為優良廠商啊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鏡週刊, 2024.03.11
  12. ^ 圖解基隆東岸商場爭議 謝國樑林右昌說法比一比. 中央社. 2024-02-21 [2024-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5). 
  13. ^ 6年戀情告吹! 謝國樑、廖曉喬分了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VBS, 2006/06/15
  14. ^ 基隆東岸商場合約沒保底 議員鄭文婷批謝國樑市府圖利微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時報, 2024/03/03
  15. ^ 基隆東岸商場合約曝光!鄭文婷揭:微風條件不如NET 質疑謝市府說謊, 三立新聞, 2024/03/03
  16. ^ 游明煌. 微風接管東岸商場掀波!大批警力點交換鎖…NET告基隆市長強盜. 聯合報. 2024-02-02 [2024-0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02). 
  17. ^ 台灣平價服飾巨頭NET記者會 控基隆市府違法律程序強奪東岸商場. 台灣英文新聞. 2024/02/17 [2024-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5). 
  18. ^ 徐佑昇. NET提產權登記異議 基隆地政所駁回. 中國時報. 2024/02/24 [2024-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5). 
  19. ^ 王朝鈺. 接管基隆東岸商場遭NET控強盜 謝國樑列他字案被告. 中央社. 2024-02-20 [2024-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5). 
  20. ^ 邱瑞杰. 謝國樑細說從頭 東岸招商過去OT、ROT 現在評選全送辦. 聯合新聞網. [2024-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13) (中文(臺灣)). 
  21. ^ 王朝鈺. 圖解基隆東岸商場爭議 謝國樑林右昌說法比一比. 中央社. 2024-03-08 [2024-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6). 
  22. ^ 王朝鈺. 拆樑民團:謝國樑荒唐市政 罷免理由證據明確. 中央社. 07-15. 
  23. ^ 蕭廷芬. 基隆人不忍了!「號召連署罷免謝國樑」千人喊+1:自己的基隆自己救. FTNN新聞網. 2024-02-20 [2024-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8-17). 
  24. ^ 徐佑昇. 基隆東岸商場再起爭議 大日控不續約理由不當 市府稱依法行政. [2024-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13). 
  25. ^ 林嘉東. 基隆東岸商場產權糾紛案 地院判大日敗訴:基市府不須支付5000萬. 自由時報. 2024-06-21. 
  26. ^ 游明煌. 大日向基市府要求給付5千萬敗訴 NET聲明:不解、遺憾. 聯合報. 2024-06-21. 
  27. ^ 游明煌. 基巿府2連勝!東岸商場爭議法律戰 NET提假處分遭駁回. 聯合報. 2024-08-08. 
  28. ^ 莊淇鈞. 行政法院駁回NET假處分聲請 基市府再勝訴. 三立新聞網. 2024-08-14. 
  29. ^ 徐佑昇. NET假處分遭駁 基市法律戰3連勝. 中國時報. 2024-08-14. 
  30. ^ 賴婕羽. 基隆東岸商場案市府第4勝 財政部駁回NET對微風得標異議. 上報. 2024-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