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 (民間信仰)

的字義是疆界、區域等,在中國大陸與臺灣等地的民間信仰之中,一間廟宇的祭祀圈可稱為「境」,此時又稱為「廟境」或該廟宇的「轄境」,而衍生而來的詞彙便有「巡境」、「遶境」、「合境」、「香境」,而廟宇祭祀圈以內的地方可稱為「內境」,以外的地方稱為「外境」[1]

在臺灣,清末的臺灣府城等地[註 1]出現結合數間廟宇的「聯境」,具有地方居民自我防衛的功能,後來隨著臺灣警政體系的發展,「聯境」的民防色彩淡化,但聯境內各廟之間仍有往來,於廟會時相互支援,使得「聯境」轉為交陪聯誼組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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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编辑

  1. ^ 除了臺灣(臺南)府城有聯境組織之外,臺南鹽水也以月港護庇宮為中心由「五郊七境」來維持鹽水港街的治安[2]嘉義縣城也有所謂的十六境。

參考文獻 编辑

  1. ^ 1.0 1.1 謝奇峰. 《臺南府城聯境組織研究》.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2013年12月: 1-3, 159. ISBN 978-986-03-9413-9. 
  2. ^ 張耘書. 《臺南媽祖信仰研究》.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2013年12月: 247. ISBN 978-986-03-94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