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梅法常(752年—839年)[1] 唐朝明州(今浙江寧波)大梅山(浙江省鄞縣)法常禪師,俗姓鄭,湖北襄陽人。幼年出家荊州玉泉寺,年二十於龍興寺具足戒;法嗣於馬祖道一[2] 文宗開成四年(公元839年)禪坐入寂,春秋八十八,戒臘六十九。一個月後,舉火闍維,焚於南澗。火化後,其舍利五色璨然而圓潤。 [1] [2]世稱大梅和尚,習稱大梅法常。 [3]

法嗣 编辑

師承 编辑

著作 编辑

法常禪師語錄,門人輯為《明州大梅山常禪師語錄》,中國不傳,日本金澤文庫藏有舊抄本,今存稱名寺,日本學者日置孝彥撰《明州大梅山常禪師語錄之相關考察》有校錄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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