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政官日本舊設的機關,始於大寶律令推行,終於內閣制的施行。太政官是一個理立法行政司法與及管轄八省百官的機關,相當於中國三省宋朝中書門下,或元朝初的中書省,自大寶律令施行後,就是朝廷中最上位的機關。太政官與神祇官合稱二官,地位比神祇官為高。太政官有幾個別稱,分別是尚書省鸞台蘭省乾政官。太政官自從平安時代中後期,攝政關白的出現後,便是一個有名無實的機關,直至明治時代短暫的中興。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太政官
假名だいじょうかん、
おおいまつりごとのつかさ
平文式罗马字Daijō-kan,
Ōimatsurigoto no tsukasa

人事架构 编辑

太政官與其他部門一樣行四等官,設長官、副官、判官及主典,以下是太政官的四等官員:

  • 判官:
    • 左大辨、左中辨、左少辨
    • 右大辨、右中辨、右少辨
    • 少納言
  • 主典:
    • 左大史、左少史
    • 右大史、右少史
    • 大外記
    • 少外記

太政官轄下的八省 编辑

自大寶律令起,八省均屬太政官轄下,包括:中務省宮內省大藏省治部省式部省刑部省民部省兵部省。 當中:

  • 中務省負責天皇事務、宣令、擬旨等事務。
  • 宮內省負責皇宮管理、皇室收支等事務。
  • 大藏省負責管理珠寶等事務。
  • 治部省負責姓氏[註 1]的管理以及外交僧尼的監督和禮樂等事務。
  • 式部省負責任用官員、官員考課等事務。
  • 民部省負責管理戶籍租稅山川道路等事務。
  • 刑部省負責管理訴訟裁判、處刑等事務。
  • 兵部省負責管理武官人事、士兵等事務。

备注 编辑

  1. ^ 明治維新前,姓氏在日本不是人人皆有的,是天皇御准授予的。

參見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