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潔肅皇后

明朝嘉靖皇帝皇后
(重定向自孝潔陳皇后

孝洁肃皇后(1508年—1528年),陈氏[1]明世宗朱厚熜第一任皇后,直隶元城县人,父親是當地的秀才陳萬言。

孝洁肃皇后

生平 编辑

嘉靖元年(1522年),陈氏姿色美麗,选美入宫,九月册立为皇后。世宗性格严厉。嘉靖七年春,世宗与陳皇后同坐,张妃文妃进茗,世宗循视其手。陈皇后恚怒,投杯起立。世宗勃然大怒。陳皇后惊悸,当时身怀有孕,未能保住孩子,就此流产。流产后陈皇后重病,数月不愈。嘉靖帝令其迁出坤宁宫,并准备把她的皇后之位废掉(杨一清在其所著的《密谕录》中记有世宗和杨一清等讨论废后一事的全过程[2] ),与杨一清等大臣商议,考虑到陈皇后已经病危,废弃有碍名声,才未实施。

十月,陈皇后病死,谥曰悼灵皇后,葬礼从杀,葬于安葬皇贵妃、皇太子的天壽山的袄儿峪(悼陵)。出葬之日,梓宫出王门,百官一日临。给事中王汝梅谏劝,世宗还在气头上,不听。嘉靖十五年,礼部尚书夏言议请改谥,当时世宗的怒气已消,于是改谥为孝洁皇后[3]

明穆宗即位,礼臣上议,“孝洁皇后,大行皇帝(明世宗)元配,应该合葬祔庙。若遵遗制祔孝烈(世宗遗旨想让方皇后祔庙),则舍元配也,若同祔,则二后也。大行皇帝升祔时,宜奉孝洁配,迁葬永陵,孝烈主宜别祀。”穆宗从之。隆庆元年二月,上尊谥曰孝洁恭懿慈睿安庄相天翊圣肃皇后,合葬,祔太庙

弟弟陳紹祖;妹妹清平伯吳夫人陳氏,早卒。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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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一百一十四》,出自《明史

參考 编辑

  1. ^ 《明世宗实录》嘉靖元年,国丈陈万言谢恩表:“臣女今年十五岁,谨具奏。”
  2. ^ 《密谕录》杨一清:“稽之往古废后之事,汉光武宋仁宗皆盛德之主,亦尝有此举,史册书之以为小疵。夫立后,所以奉祭祀延嗣胤也。中宫既以妒妨圣嗣,又惮於奉先殿行礼,二者俱失。若於前时数其罪过,告於宗庙,请於圣母而废黜之,则与汉、宋之事相类,况其过殆有甚焉,固亦相应。但平日既无此举,而今於病危垂绝之时忽然为之,人孰肯信。皇上之心何以自白?此事似不可行。臣思惟我朝宣庙时胡后之事略可依仿而行,然亦恐迟无及矣。胡后以无子有疾奏请避位,宣庙初不许,请之至,再以皇太后命,从其所请,就闲别宫,其称号、服食、侍从悉如旧,乃册立贵妃孙氏为皇后,盖英庙之母也。若仿此例作中宫自请退避,请於两宫圣母,退处就闲别宫,不改其号,葬仍以后礼而不在祖宗陵寝之山,如此举措犹为彼善於此,然亦不得已之计也。此事盖未尝与同事之臣言之,伏愿日月回光仍乞俯从臣等阁中初议为正。谨录宣庙《实录》中胡后事始末呈览,以俟圣裁。皇上储嗣未立,臣等夙夜系心未尝暂忘。但得此事早定,当以圣母之命,册立贤淑正位中宫,更选淑女以备妃嫔,以延圣嗣以广圣孝,如是而后天下臣民之心慰矣。谨具奏闻。”上报曰:“卿以连日所议之事,复加寻详以闻。夫朕平日之所未言及者,正念汉、宋二君被是为累耳。亦或言请於圣母,每为圣母止之。自有姑妇,未若我圣母之爱皇后也。夫人伦所忌,杀子废妻。朕今与卿等始言及此意,以彼久疾卧床,弗能复相我祀事。非废黜,只是明诏中外,言其素无德行,致成斯疾。退居别所,一应服制仍如后礼。待卒,则葬於金山吉地,庶见曲尽情义,以化天下,使勿有废绝之义。卿引我宣庙恭让章皇后故事为言,足见筹虑至详,恐为朕德累耳。但皇后无恭让章皇后之恭逊谦退之实,纵使如其道则怨其他人。今之事只以义断之,明识之士必有见,乎用兹复,卿可即议以回。” 臣某谨奏。 ”适者冒昧以所拟事宜复奏,随承谕答。臣庄诵再三,仰窥圣情,如此盖有大不获已者,大要以宗祀为重耳。切谓今日之事当如臣等初议,泯其形迹,而择葬於山陵远外之地,两无相妨,策之上也。次则循宣庙故事,听其自行逊避,乃以后礼葬之金山。次也必如圣谕,言其有疾不能承奉祀事,请於圣母,退处别宫,称号服制俱不改其旧,卒则葬於金山。此礼之变,非臣一人所敢言,请以圣意明示内阁议处上闻,臣等必当执议如初,以俟圣明之独断耳。君臣一体,情有所不能安,礼变於不得已,臣下不敢不以正对,惟皇上择而行之。臣谨具奏闻。”
  3. ^ 《明史》(卷114,列传第二 后妃二):世宗孝洁皇后陈氏,元城人。嘉靖元年册立为皇后。帝性严厉。一日,与后同坐,张、方二妃进茗,帝循视其手。后恚,投杯起。帝大怒。后惊悸,堕娠崩,七年十月也。丧礼从杀。帝素服御西角门十日,即玄冠玄裳御奉天门,谥曰悼灵,葬袄儿峪。葬之日,梓宫出王门,百官一日临。给事中王汝梅谏。不听。十五年,礼部尚书夏言议请改谥。时帝意久释矣,乃改谥曰孝洁。穆宗即位,礼臣议:“孝洁皇后,大行皇帝元配,宜合葬祔庙。若遵遗制祔孝烈,则舍元配也,若同祔,则二后也。大行皇帝升祔时,宜奉孝洁配,迁葬永陵,孝烈主宜别祀。”报可。隆庆元年二月上尊谥曰孝洁恭懿慈睿安庄相天翊圣肃皇后。
前任:
武宗夏皇后
明朝皇后
1522年—1528年
繼任:
张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