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洙(?—?),字巨源,廣陵人,「博聞強識,明練典故,道古今事甚有條理」,二十歲以前即擢為進士。受當時的朝官,如包拯歐陽修吳奎韓琦賞識,韓琦亟稱「今之賈誼」。初舉應制科,再遷集賢校理、主管太常理院[1][2]

生平 编辑

宋英宗(治平中,在1064年-1067年之間)時,應詔疏時弊十七事,之後多有施行,同時也兼管諫院,並希望朝廷增設諫員以廣進言之路。而當時其做法會將章奏稿焚毁,即便親近的子弟亦不可得聞。

王安石變法時,減裁諫官御史,孫洙知不可,卻無能有所言,便亟請外調,而遷為海州知州。

後來官遷三班院時,大力整治這個「功罪籍不明...吏左右出入,公為欺奸」的過萬人的機構。

宋神宗熙寧十年(1077年),因大雨導致河洛附近大水泛濫,神宗元豐(1078年-1085年)初,澶州河災平定,作靈津廟,詔洙作碑文[3],神宗大大誇獎其文,擢升翰林學士,不久即因病而卒,年四十九。

評論 编辑

  • 宋史評論其人:「洙博聞強識,明練典故,道古今事甚有條理。出語皆成章,雖對親狎者,未嚐發一鄙語。文詞典麗,有西漢之風。士大夫共以丞輔期之,不幸早世,一時憫傷焉。」[1]

著作 编辑

《褒恤雜錄》三卷、《晉宋齊梁彈文》四卷、《褒題集》三十卷、《張氏詩傳》一卷

註釋 编辑

  1. ^ 1.0 1.1 脫脫《宋史/列傳》第八十:羈丱能文,未冠擢進士。包拯、歐陽修、吳奎舉應制科,進策五十篇,指陳政體,明白剴切。韓琦讀之,太息曰:“慟哭流涕,極論天下事,今之賈誼也。”再遷集賢校理、知太常禮院。
  2. ^ 晁公武《郡齋讀書誌/卷十九》:孫洙字巨源,廣陵人。歐陽永叔舉洙賢良,上策論五十篇,極論時事。元豐中,直學士院,奉詔作《靈津廟碑》。上稱洙學術行誼,且大用之,暴得風緩而卒。或云上欲復大理獄,洙對合旨,由是驟進。
  3. ^ 《黃河網》[永久失效連結] 《澶州靈津廟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