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射箭

(重定向自射箭 (殘運會)

殘疾人射箭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其中一個項目之一,無論是比賽型式一或是規則都似正常的射箭運動。

規則 编辑

這項早於1960年羅馬殘運會已存在的項目,參賽運動員必定是要在肢體上出現殘疾,而運動員會被以上下肢和軀幹的功能進行分級,站姿的稱之爲arst級,另外的坐姿組分爲arw1級與arw2級。

在賽事中,只設一個70米靶,並分為男子個人、女子個人、男子團體與女子團體賽組,又分為站姿與坐姿組。在團體賽中共要派出3位運動員作賽,隊中必定要有1位是屬於坐姿運動員。

與正常的射箭,殘疾人射箭有一部份特殊的規則,如運動員在發射的時候,持弓臂不可以支撐輪椅的任何部位、坐姿組運動員腳不得接觸地面、輪椅射手可以停留在起射線上穩定發射、坐姿組運動員的輪椅四個輪子分跨在起射線上,而站姿運動員兩腿要分跨起射線,後腳不得觸線,但准予兩腳同時間踏線,又規定運動員射完箭後,站姿運動員需立即攜帶器械退到限制線後,但坐姿運動員可以在起射線上等候下一組的發射。最後是坐姿運動員不可以使用厚度超於15釐米的坐墊,或是外加厚度超過13毫米的支撐板,而支撐板的厚度是不超過5釐米的背墊。

在殘運會射箭賽事中,比賽場賽必要為坐姿運動員供應可以自行入場的通道和候射區、起射線等設施。除此之外,每名運動員都會有一個最少有1.3米的活動空間,在個人賽的箭道上,寬度要至少2.6米、團體賽為至少3.9米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