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都御史

明清官職

左右都御史,為中國明朝清朝官制之一。1636年,皇太極即位後,清政府將監察文武百官的職責歸於都察院。1644年,都察院設都御史左右都御史便是都察院的最高長官,在明代是正二品的官職。後來的清代變化了幾次後,成為從一品左都御史主要負責對官員的監督、核查,不必外出。右都御史則需要去地方負責軍政要務。[1]

左都御史编辑

右都御史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1. ^ 清朝的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到底有多大分别?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网易. 2022-05-04 [2023-04-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07. 

参见编辑